原標題:被農行誤列“徵信黑名單” 作家周朝軍7年維權終勝訴

來源:經濟觀察網

就讀大學期間,作爲貧困大學生申請6000元助學貸款,未到還款時間,徵信系統已顯示其逾期20個月;投訴了十幾個相關部門,借款銀行回覆稱系統錯誤,卻遲遲未予處理;辦理信用卡屢屢失敗,按揭購婚房借款被駁回,婚期一再後延,被女友父親懷疑爲“不法分子”;四處借錢,追加首付後勉強購房,可貸款利率卻上浮2成……

經歷以上種種遭遇的中國作家協會會員、青年作家周朝軍,從2013年5月開始即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SH/01288.HK)十堰人民路支行(下稱:農行十堰人民路支行)進行維權交涉,後又將該行告上法庭,在經歷了一審敗訴之後,終於在二審中獲勝。

2020年5月27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農行十堰人民路支行消除周朝軍的逾期記錄,同時向他賠償經濟損失1000元。

周朝軍向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僅僅爲起訴農行,他多次往返取證,支付的機票、火車票、汽車票等路費,以及住宿費、律師費就有3萬元左右,“我是個事事都要掰扯明白的人,爭的是一口氣,但維權之本如此之高,還是超出我的想象”。並且,他要求銀行進行賠禮道歉的訴求,一審、二審法院均未支持。

同時,周朝軍稱,據他了解,當年在湖北醫藥學院就讀時,不少同學也有相似經歷——因爲農行信息系統錯誤,導致被誤列入徵信黑名單中。

其中有一位現工作于山東臨沂某家醫院的女同學,向經濟觀察網記者證實了她的類似遭遇。

2020年6月3日,經濟觀察網記者亦就上述情況,向中國農業銀行董事會祕書及客服中心發去採訪郵件。次日,農行客服中心回覆稱,已經將這一情況進行反饋,但再無下文。

農行未及時更新信息 造成周朝軍逾期20期

2008年9月,時年18歲的周朝軍,從老家山東考到位於湖北十堰的湖北醫藥學院臨牀醫學系就讀,大專專業,學制三年。

2010年1月19日,他向農行十堰人民路支行申請助學貸款6000元,期限7年(2017年1月18日到期)。

根據當時的國家政策:貧困大學生助學貸款的還款分爲兩個階段,一是在校階段,二是畢業後階段。在校階段,由財政貼息,借款人不負責還款;畢業後,從畢業次月起,由借款人負責還款。畢業前,借款人應與貸款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確認畢業後的還款方式和還款期限。

2011年,周朝軍考取本校的“專升本”康復治療學系,學制兩年,至2013年7月畢業。

因爲“專升本”,他在校時間延長,按照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規定,還款起始日亦相應延期。

2011年5月16日,農行十堰人民路支行與周朝軍簽訂《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重新確定了貸款的還款起始日。

但是從2011年9月至2013年4月,徵信系統顯示,周朝軍出現了連續20起逾期記錄。

法院事後查明,這一問題是農行十堰人民路支行“未及時更新信息數據庫”所致,“該記錄系農行人民路支行原因造成”。

後果接踵而至:房貸批貸困難、婚期後延,被岳父質疑……

20次的逾期,還不是唯一的問題。

2013年5月,周朝軍在畢業前打算提前歸還貸款,但銀行系統顯示,他需歸還的貸款金額與合同約定的6000元(畢業前貸款學生無需支付利息)有較大出入,達到約8000元,即超出約30%。

爲此,周朝軍從當月開始至2013年12月,又數次致電農行十堰人民路支行反映情況,但始終未果。

爲籌備2015年夏天的婚禮,周朝軍準備貸款買房,但沒有想到,他的房貸一直不能批覆下來,爲此不但婚禮一再後延,“未來岳父”也對他的人品問題產生質疑,“懷疑我是不法分子”。

“沒辦法,我又是打電話,又是發郵件,上百次去與跟農行溝通這些事情。我也向十堰市銀監局、十堰市人民銀行、湖北省農行、十堰市紀委、十堰市市長熱線等提出投訴。”周朝軍說。

2015年5月,農行開始着手處理這些問題,並於當年8月處理完成。

“從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我是整整投訴了2年,投訴了十幾個部門”,周朝軍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

非惡意逾期證明,卻是無效?

誰也沒想到的是,事情並沒有結束。

銀行方面只是消除了2015年5月前周朝軍的錯誤逾期信息,但因此錯誤而累積的利息仍舊存在。當週朝軍在2015年6月開始正常還款後,逾期信息也依舊在產生,直到周朝軍於三個月後的2015年8月發現這一情況——也就是說,2015年的6月、7月、8月,他又存在了3個月的新的逾期記錄。

於是,周朝軍繼續向各級相關部門投訴。

同年9月,農行十堰人民路支行給周朝軍開具了“非惡意逾期證明”。他也出具了不再追究責任的承諾書,不過承諾書中聲明:

“該承諾僅在徵信問題不影響本人生活且該行出具的非惡意逾期證明被其他金融機構認可的前提下生效”。

但是,從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周朝軍多次前往數家銀行辦理信用卡失敗。“我開始以爲是因爲自己收入較少造成的,沒有聯想到徵信問題”。

此時,周朝軍一再延後的婚期終於敲定,他也再次準備貸款購買婚房,怎料貸款資格仍然受限。“銀行開具的‘非惡意逾期證明’壓根沒有人承認”,周朝軍說。

“迫於繁瑣的婚前事宜,我只有放下徵信問題,四處借錢,追加購房首付,但是貸款利率比約定的基準上浮了足足2成,利息多出了十幾萬。”

起訴農行 一審敗訴、二審“慘勝”

周朝軍後來工作調動,從一家縣直機關單位調到了沿海發達省份的一家省屬事業單位;加之在此期間,他屢屢獲得一些文學獎項,收入大幅改善。

這時,他又準備按揭購買新的住房。誰知,貸款過程依舊受限。無可奈何之下,周朝軍再次聯繫起農行十堰人民路支行,也依舊無果。

2019年,周朝軍憤而向法院起訴,要求農行十堰人民路支行消除這些逾期記錄,向他書面道歉,並賠償經濟及精神損失2000元,以及律師費8000元,合計1萬元。

2019年11月,十堰市茅箭區法院一審宣判。雖然法院認定周朝軍逾期的原因是農行十堰人民路支行“未及時更新信息數據庫”所致,“該(逾期)記錄系農行人民路支行原因造成”,但依然判決周朝軍敗訴。

周朝軍向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2020年5月27日,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撤銷茅箭區法院的一審判決,要求農行十堰人民路支行在15日內消除周朝軍的逾期記錄,同時賠償經濟損失1000元。

但是二審法院也沒有支持銀行向他進行書面道歉的訴求。理由是,儘管農行的錯誤給周朝軍帶來了不良徵信記錄,但並沒有造成他的社會評價降低;換言之,沒有對其名譽權造成損害。

“我是個事事都要掰扯明白的人,爭的是一口氣,但維權之本如此之大,還是超出我的想象——爲了這個案子,我買的機票、火車票、汽車票等多達數十張,交通費、住宿費、律師費加起來有3萬塊左右,耗費的時間、精力更是難以想象。但我依然希望,通過這次訴訟

能夠鼓勵那些同樣受到銀行錯誤影響的人,拿起法律武器來積極維權。”周朝軍說。

作爲上市公司、國有大行的農業銀行,是如何看待周朝軍的這些遭遇?爲何農行不願意進行書面道歉?到底有多少申請助學貸款後,因爲銀行錯誤記錄而影響個人徵信的貧困大學生存在?

2020年6月3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就此向中國農業銀行董事會祕書及客服中心發去了採訪郵件。

次日,農行客服中心回覆記者稱,已經將這一情況進行反饋,但截至6月8日記者發稿前,未收到更進一步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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