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知乎科技” 被判改名并赔偿“知乎”30万

三言财经6月9日消息,近日知乎运营方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北京知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二审判决。

法院认为,在知乎科技2014年12月18日改名之前,“知乎”作为网站名称在全国范围内已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社会公众普遍知悉,属于有一定影响的网站名称。提及“知乎”时,人们首先会想到原告经营的www.zhihu.com网站而不是其他含义。结合在案证据,被告在对外经营中使用“北京知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这一企业名称时,即便是规范使用,因其企业名称中包含的“知乎”文字与原告的网站名称“知乎”完全相同,也将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知乎”网站及经营该网站的原告存在密切联系,使得相关公众对其提供服务的来源与原告提供服务的来源发生混淆,损害原告的竞争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因此判决知乎科技在企业名称中停止使用“知乎”字样,赔偿智者天下经济损失30万元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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