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奔馳司機3次酒駕被查,大哭:爲什麼不能放過我

近日,廣東省佛山市順德一名奔馳女司機凌晨醉駕被查, 情緒失控,現場飆淚,吹氣吹了10多次才成功。交警一查,才發現這名女司機 “不簡單”,竟然創下順德一項紀錄。

事發時,交警正在廣東省佛山市容桂長堤路冒雨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凌晨零時30分許,一輛黑色奔馳轎車在執勤點前停了下來,民警發現後立即上前瞭解情況,只見該車車窗緊閉,駕駛人是名女子。執勤民警多次亮明身份,告知該女子配合檢查,但她卻坐在駕駛室內置若罔聞,自顧自地打起了電話。

在多次警告無效,多次告知再不開窗就採取強制措施後,該女子依然無動於衷。民警使出了“殺手鐧”,對該車進行了 強制破窗,被破窗“請”出車後,該女子辯稱,自己是在車裏打電話,沒聽到交警的指令。

隨後,民警要求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該女子卻哭着說自己害怕,不配合檢查, 民警警告其再不配合送醫院抽血,她才肯進行酒精呼氣檢測

緊接着,該女子輕輕嘟嘴吹一下氣,連吹了10多次都不成功。這種“蜻蜓點水”的吹氣小把戲民警司空見慣了, 嚴肅告知該女子長吸一口氣使勁吹,直到測試儀有數值才能停下來。最終,該女子吹氣結果爲 17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這時,該女子開始求情,讓交警給個機會。見民警不爲所動,她突然情緒崩潰,對民警哭訴道: “你們爲什麼就不能放過我?”民警反問道: “那誰放過那些無辜的市民呢?既然喝了酒開車,就不可能放過你。”

據瞭解,司機姓陳,順德人,今年35歲。隨着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陳某還是個有“故事”的人。

2015年8月18日晚,陳某酒後駕駛小汽車途經容桂新桂路時被交警查獲,被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

2017年4月9日凌晨,陳某再次酒後駕車在容桂桂洲大道被交警查獲,經查,其屬於醉酒駕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考。當時被查後,陳某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懺悔,說自己對不起家人、對不起朋友。

萬萬沒想到,3年後,陳某居然再次醉酒駕駛機動車。 5年之內連查3回,陳某也算是“順德第一人”了。

因駕駛證吊銷期間繼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陳某面臨 1500元罰款以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時,陳某因醉酒駕駛,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並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羊城晚報金羊網(ID:ycwb_jyw)

責編: 夏琪 編審:李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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