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兴宁市检察院举行新任转任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炎飞监誓,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赖建华主持宣誓活动,内设机构改革后新提任和转任的各部室主任及派驻坭陂检察室主任进行宣誓,全院检察干警共同见证宣誓仪式。

奏唱国歌后,9名宣誓人面向国旗列队肃立,右手举拳,郑重承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宪法誓词,字字千钧;誓言朗朗,掷地有声,检察干警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宛然在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宣誓是是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国家工作人员履行法律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

仪式虽短,意义非凡,全体检察人员必将牢记国旗下的誓言,继续活跃在不同岗位,努力为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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