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干部踢翻占道经营水果摊货物被关注:已向女店主致歉并赔400元

6月5日,湖南新化县,一乡镇干部在执法时踢翻一水果摊前多个水果筐,致框内水果倾洒一地。事件在网络热传,引发网友热议。就此事,该镇涉事干部表示,当时发现店主占道经营,但多次劝说无效,而女店主则表示水果是摆在了自己门前屋檐下,对于水果被踢原因,她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6月9日,女店主通过媒体表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收到当事干部的当面致歉和400元杨梅补偿款,女店主称“我很满意”。

据5日事发时视频显示,水果店门前摆了多筐水果,疑似占道经营,在摊前熙攘的人群中一身穿白色衬衣黑裤子体态微胖的男子上前多次用脚踹翻摊前多筐水果。

有消息称踢水果的男子为新化县水车镇干部,一时间该事件在网络被热传,引网友热议,随后有媒体联系上当事女店主,女店主称自己的门面房是合法经营的,系跟房东租来的,租金为25000块一年,她称当日自己是在门面房的屋檐下摆了水果,但“那个干部来了,什么都没有和我说,直接就踢了我四筐杨梅”,女店主称自己和该干部说了好话,要求他别踢自己的东西,但该干部本来都走了,又折返再次踢了自己一盆水果,对此,女店主委屈称“我不认识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对于该事件,女店主口中的干部,新化县水车镇党委委员袁辉桥透过媒体回应称当日是在马路进行视察,女店主的摊位已经超出店面范围,属占道经营。他称此前已经多次下书面通知和女店主讲过,不允许将东西摆到店外经营,不安全,但多次劝说都无效,女店主均不听,后来当场和女店主讲,要求将水果搬进去,但她不肯搬。

对于女店主的委屈诉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眼尖的网友指出从店铺台阶可以清晰看出,事发时水果摆放确实超出了店铺范围。

6月9日,有媒体联系上女店主,据女店主称事情已经得到解决,她称双方在镇政府办公室调解,达成协议,涉事干部袁委员向自己当面道了歉,给予自己杨梅补偿费400元。对于这个处理,女店主表示“我很满意”,她称希望涉事干部以后能执法有度,“我自己也会继续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该名干部对于占道经营的处理方式太过简单粗暴毋庸置疑,执法还应按规依据和谐规范、文明执法!但女店主的占道经营行为是否应该接受相应的处理?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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