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司機路遇交警檢查突然加速,貴州交警被拖行400多米翻滾在地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

是每個公民應盡義務,

警察執法權威不容挑釁!

但是近期,

貴州接連發生了兩起

在民警日常執法執勤中,

當事人不配合甚至是阻礙執法的行爲,

讓人十分氣憤!

摩托車突然加速拖行交警30米

6月5日,在貴州省銅仁市,江口縣公安交通管理局一中隊民警在雙江街道商業街路段開展“一盔一帶”專項整治行動。兩名男子同騎一輛摩托車由月坡往梵淨山大道方向行駛。

正在該路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城區一中隊執勤輔警徐用權,見摩托車緩緩向檢查點駛來,便正常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當摩托車快靠近交警徐用權時卻突然加速,

交警本來是要上前去攔截,

伸出的手已經抓到了車,

來不及躲閃就被摩托車拖行30米,

隨後又被帶飛翻滾在地,

導致交警身體多處軟組織挫傷。

民警通過調取監控,一路查到騎車闖關男子是城區某在建工地的工人陳某,民警直接到施工單位找到陳某,當民警詢問陳某爲什麼要逃跑時,陳某還一臉無畏的回答“我不可能不跑撒!”。隨後,此案移交雙江派出所辦理,經民警詢問,陳某對自己闖關、衝撞警務執法人員後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經調查,陳某(男,36歲, 四川宜賓市江安縣人)持C1駕駛證,並無摩托車駕駛證,其行爲屬於無證駕駛,據陳某交代,當時自己載着工地的同事騎車在月坡取完快遞後行駛至檢查點,看見交警執勤,因爲害怕被查出是無證駕駛摩托車,於是強行闖關,並拖行了一名執勤交警。

此案中,違法嫌疑人陳某涉嫌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即將面臨行政拘留處罰,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而就在前幾日,

黔東南也發生了同樣的事情:

一男子駕車逃逸並拖行交警400多米!

駕車逃逸並拖行交警400多米

近日,凱里市環城北路(小地名:沙田壩),一名男子駕駛一輛白色大衆越野車由洗馬河向隧道口方向行駛。正在該路段開展夜查酒駕行動的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一中隊執勤交警韓繼財,見大衆越野車向檢查點緩緩駛來,便正常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當讓男子出示駕駛證時,男子將打開的部分車窗關了起來,加速向前方行駛。

男子不僅不配合

交警正常檢查加速闖關,

還將試圖拉開車門的

交警韓繼財一路拖行。

交警被拖行了400多米後,

重重地摔在馬路上,

男子則駕車逃離了現場。

隨後,其他交警也追了過來,急忙喊救護車救人,很快,交警韓繼財被送往醫院救治。

越野車逃逸後,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迅速布控成功鎖定嫌疑車輛,並根據車輛信息查詢到了車主的個人信息,彭某,今年31歲,系貴州省餘慶縣人,駕駛證因記滿12分被依法扣留,但其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由於彭某的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辦案民警找到了彭某的父親,向其講述了在衝撞警務執法人員並逃逸的嚴重性。

6月1日上午,彭某向凱里市公安局治安專班投案自首,並對自己闖關、衝撞警務執法人員後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據彭某交代,當自己駕車行駛至檢查點,開窗聽見民警要檢查駕駛證時,因爲害怕被查出無證駕駛,於是又關上了車窗強行闖關,衝撞了一名執勤交警;因爲害怕,自己當天晚上就離開凱里前往餘慶,並將電話關機,現在十分後悔。

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彭某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刑事拘留。

他們將面臨什麼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

在此,呼籲所有駕駛員:

出行途中遵守交通法規,

主動配合路面執勤交警的指揮,

路遇交警檢查時,自覺配合。

警察不僅僅是執法者,

更是我們社會治安的“守護者”!

他們守衛我們的安全,

我們更要維護他們的尊嚴!

一起呼籲身邊人吧!

來源:多彩貴州網、銅仁交警、黔東南交警、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