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債主對欠債人毆打威脅、強行索債、非法拘禁...

債權人像欠債人索要欠款,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要注意方式和方法,要說一個案子,陸某等三名被告人在索要欠款的過程當中,因爲要不到債而採取非正常手段,將欠債人拘禁超過24小時,逼迫其還債,結果不但沒討回債款,還因觸犯刑法而鋃鐺入獄,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並且在現實生活中還不是個別現象,一起來了解一下。

陸某安排人輪流看守曹某,並交代要讓曹某喫點苦頭,讓曹某不睡覺想辦法還錢,曹某前後被抓了七八天,被看了有四天,每天十二小時,在曹某家中、牆上、沙發上、照片上、移門上噴墨水,撒紙錢,在牆上噴漆,還將東房門敲了一個大洞,把衛生間的玻璃打碎。

被告人陸某、段某在看守曹某的過程中,還採用打耳光,腳踢的等方式毆打曹某,迫於壓力,曹某的父親以一套住房抵算曹某所欠被告人陸某的債務,但仍然沒有還清,隨後被告人陸某、段某又將曹某帶到某小區的家中繼續看守,直到曹某逃脫。

來源:法治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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