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符合條件普惠性民辦園可獲每生每年500元補助金

新京報訊(記者 高楊)6月12日,湖南省教育廳發佈通知,要求做好民辦幼兒園和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紓困幫扶工作,從社會保險費減免、房租減免、財政補助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

據瞭解,按照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省統計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意見》(湘人社規〔2020〕3號)規定,符合條件的民辦幼兒園和文化教育培訓機構可以享受社保費減免政策。

通知還指出,各地要推動對承租國有房屋(包括國有企業和政府部門、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用於辦學、出現困難的民辦幼兒園和文化教育培訓機構,免除上半年3個月房屋租金,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要確保免租惠及最終承租人,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免收租金的實施細則。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考慮承租人實際困難,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減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業主(房東)當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根據租金減免情況按規定申請給予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

同時,各地要嚴格落實學前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照每生每年500元的標準及時撥付補助金,支持園所運營支出所需。

在幫扶的同時,違規收費也不容忽視,各地要嚴格落實涉企收費和教育收費相關政策,全面開展行政亂收費清理整治,對向民辦幼兒園收取的教育基金等各類違規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切實優化民辦幼兒園和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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