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完全可以坐在辦公室裏,一個電話通知我們去北京。但是爲了減輕我們的負擔,你們登門服務,精神難能可貴,讓我們切身體會到了司法溫暖。”

“我們多出力,羣衆少跑腿。這是我們應該做的。”辦案檢察官說。

爲了切實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上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第六檢察部檢察官專程前往山西省大同市,藉助大同市人民檢察院的辦案場所,面對面逐一聽取46名當事人的意見,着力解決當事人揪心事煩心事,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和好評。

2020年1月以來,北京市檢一分院陸續收到46名當事人的行政訴訟監督申請。因購買的房屋系違建,於2010年被停水停電,此後被強制拆除。當事人在不斷上訪的同時,分別就限期拆除通知、限期拆除行爲、行政賠償等提起了130多起行政訴訟,均被法院駁回,當事人於是到北京市檢一分院申請監督。

檢察官仔細審查和調查覈實後發現,該案涉及當事人、行政機關、第三方企業等多個主體,法律關係複雜,矛盾糾紛疊加,在過去長達10年的時間裏一直未能解決。從檢察機關辦理行政訴訟監督案件情況看,大量案件反覆糾纏於法院是否應當受理、立案的爭執之中,經過一審、二審、再審,有的還要再發回重審,幾年甚至十幾年未進入實體審理程序,程序不斷“空轉”,不僅大大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資源,也很難真正解決當事人的合理訴求,案結事難了。爲此,北京市檢一分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對於當事人訴求合理的案件,立足檢察職能,充分運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檢察智慧,強化調查覈實,釐清案件事實,剖析矛盾根源,不斷加大協調解決的力度,推動形成多方共識,從實質上化解矛盾糾紛,實實在在解決人民羣衆的揪心事、煩心事。

因該系列案件關乎百姓住房等民生問題,且涉案人員衆多、年齡偏大、存在多次信訪史,北京市檢一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高祥陽,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張際楓高度重視,帶頭辦理該案,多次組織開展案件研討,強調要妥善處理糾紛,做到監督與支持、維穩與維權、糾錯與解紛相結合,全面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的“行政訴訟監督要以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爲重點,最終落實到案結事了政和”工作要求。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對案件進行了指導和督辦,對領導幹部帶頭辦案的工作模式表示肯定,要求全面審查、深入調查,最大限度做到定紛止爭。

緊跟上級部署指示,檢察官辦案組織往返多地,多次與行政機關、企業等座談磋商,積極開展調查覈實、釋法說理,就和解方案形成共識。爾後,辦案檢察官專程趕赴山西省大同市接待當事人,傾聽他們的意見和呼聲,耐心開展釋法說理,法理和情理交融的暖心話語化解了當事人的心結,贏得了他們的理解、信任和認可。

“感謝檢察官想方設法爲老百姓着想,讓我們深感首都檢察官爲民司法的擔當,秉公司法的精神,值得敬佩!”

“這是我們應該做的。”辦案檢察官反覆說道。

“應該做和真心做還是不一樣的,感謝檢察官用心的工作態度。千言萬語,說不完我們的感謝。”

檢察官上門接訪,讓羣衆感受到了“檢察溫度”,體現了“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檢察擔當。此次赴山西省大同市帶案接訪、異地接訪、集體接訪,是落實“羣衆信訪件件有回覆”“事事有着落”的生動實踐。通過面對面的釋法說理,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真正地爲老百姓解決揪心事、煩心事、操心事,推動實現案結事了政和。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