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溫嶺槽罐車爆炸未與任何車輛接觸,刑事責任如何認定

溫嶺槽罐車爆炸事故的救援處置工作仍在繼續,其背後的事故認定、法律歸責及危險品的安全運輸等問題受到熱議。

根據溫嶺市政府新聞辦14日上午的最新通報,浙江省政府將組成事故調查組對這次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國家應急管理部消息顯示,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對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值得關注的是,浙江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官方微博表示,經初步調查,發生爆炸的槽罐車未與任何車輛接觸。

截至14日上午,事故已造成19人遇難,172人住院治療,周邊建築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目前,現場處置等相關工作仍在緊張進行中,具體損失情況還在統計。其中重傷人員24名,目前生命體徵平穩。

傷員救治工作也在進行中。第一財經從溫嶺市宣傳部瞭解到,14日下午,從寧波出發的直升機抵達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將部分傷員轉運至杭州的浙大二院進行救治。

第一財經還從一位熟悉現場情況的人士處瞭解到,發生爆炸的槽罐車並未與其他車輛發生過接觸,由於爆炸,現場被破壞得比較厲害,關於事故的起因和界定,目前仍在調查中。

法律責任如何認定?

如何對該事故的性質進行法律界定?這對於後續的執法、處罰又有怎樣的影響?

上海正源(蘇州)律師事務所主任林霆律師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目前公開的情況來看,該駕駛員的行爲或涉嫌構成危險物品肇事罪。從該運輸企業多次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內容來看,該企業的有關從業人員多次違反危險品管理規定。在本次運輸過程中,發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不排除駕駛員操作不當。不過由於該駕駛員已在本次事故中身亡,所以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而且,由於炸飛的槽罐車砸塌路側的一間廠房,併發生了二次爆炸,也就是說發生了二次事故,這其中的情況就較爲複雜,要看二次事故的發生中是否還有其他情況涉嫌犯罪。”林霆說。

林霆進一步對記者表示:“我個人認爲,這一事件的直接管理主體可能還涉嫌構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

重大責任事故罪違反的是關於生產安全的規章制度,違章行爲只能發生在生產、 作業活動中。林霆認爲,本案中該企業雖然有相關從業資質,但是從行政機關處罰的其他內容來看,該企業從業人員有很多隻是普通駕駛員,並未取得從事特種危險品行業的許可證。在此情況下,如果存在企業爲了謀取利益,有關管理者還要求從業職工強行運輸,那麼有關責任人應當涉嫌構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

如何理解槽罐車本身有無問題?林律師解釋,“由於槽罐車屬於特種車輛,也就是危險品車輛,那麼其在儲存、安裝、運輸的過程當中應按相關規定去操作。比如安全閥是否擰緊、有關部件是否老化以及排除氣體泄漏等一系列安全隱患。”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槽罐車司機不僅是駕駛員,更是安全責任的負責人,且其作爲特種車輛不僅要有駕駛證,也需要有特種車輛操作證,也就是業內所說的“兩證必須齊全”。如果駕駛員所駕駛的槽罐車有這些相關違規操作,那麼他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爆炸的話就極有可能構成危險物品肇事罪。

記者也注意到,該涉事槽罐車歸屬溫州市瑞安市瑞陽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而瑞陽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的股東包括浙江瑞源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瑞安液化氣公司、瑞安市燃料公司、瑞安市鑫龍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等。

根據進一步工商信息查詢結果顯示,該槽罐車所屬的公司從2016年以來,共有11次行政處罰,原因包括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未按照規定的週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聘用無法定從業資格的人員等。

後續歸責與賠償

一位熟悉危險品運輸法律糾紛案件的律師告訴記者,“11次的行政處罰一方面說明了行政機關在這個過程中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僅有行政罰款,如果沒有責令其限期改正,這也是不到位的,行政機關可能也存在某些失職。同時,作爲涉事車輛單位的間接管理人員,其明明知道車輛存在的多種安全隱患,卻仍然違反規定操作,也是需要承擔一定法律責任的。”

此外,後續對於遇難者、房屋倒塌等善後事宜該怎樣進行法律賠償呢?

林霆律師告訴記者,危險品運輸這類企業都是有強制保險,後續相關的理賠可以先走保險的渠道進行,再由涉事車輛所在企業就不足的賠付部分承擔責任。

如果屆時車輛所屬企業因此破產而無力承擔賠償責任,那麼政府是否有義務來爲企業託底賠償呢?

林霆律師進一步解釋,從法律層面來說,政府是沒有責任的。但如果在受傷羣體中有一部分困難羣衆,或者因房屋倒塌造成身體殘疾,其後續的救治等醫療費用,可能會由政府按照有關規定來進行救助。

是否可以參照此前的天津濱海爆炸事件的賠償方案,即由天津瑞海公司作爲主要責任人進行賠償,政府則更多承擔的是扶持性的責任?

“天津濱海爆炸事件有其特殊性,由於其主要責任人是國企單位,所以最後國有企業的資產本身不能承擔賠償費用的話,不足部分可以由政府來託底。但在這個槽罐車爆炸事故中,該主體是一個由民營控股的企業,遇難者的各類損失就會由該單位的資產來進行賠償。”林霆對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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