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曾與俄國簽訂過《尼布甲州條約》,這項條約的主要內容是劃清界限,邊界劃定後,貝加爾湖正式進入俄羅斯的懷抱。

因此,人們認爲貝加爾湖原來屬於中國,是清政府劃歸俄羅斯的,清朝後期,清政府確實簽訂了許多屈辱條約,除了交錢,它還把許多好的河流和山脈,特別是數百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割讓給了俄羅斯,因此,後人在外交問題上對清朝普遍沒有好感,一直被視爲中立條約的《尼布甲尼撒條約》也被許多人批評爲“分裂國家條約”,貝加爾湖就是在這個條約中被割讓的。

(清俄簽訂條約現場)

那麼,貝加爾湖是清政府割讓的嗎?

我認爲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能問清政府,我們應該問問這個國家,這個國家被稱爲“中國”。

有些人可能會說,你什麼意思?當時清政府不是“中國”嗎?

我不否認當時的政府是“中國”,然而,我的“中國”在這裏意味着別的東西。

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很長一段時間,人們說“中國”,都是在說中原,這個中原國家,當然不僅僅包括中原,應該說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主要在中原。

與此相對應的是“中國”,同時又有“東夷、西戎、南滿、北帝”,然而,這是先秦時期,後來發生了變化,這裏的少數民族分別被稱爲“胡人”、“中國人”和“蕃人”,一直延續到唐宋時期,後來,在清朝,只有一種說法是“彝族”,但在清末,西方列強仍被稱爲“蠻夷”。

然而,後來由於西方列強的多次進攻,他們無法抬頭,叫人“外國人”有點不好意思,所以改成了“外國人”,而且,隨着當時中國的衰落,“外國人”一詞也變得越來越崇高,“中國人”的地位越來越低,“外國人”的地位越來越高,四川有句俗語叫“洋盤”,這道“洋菜”的意思是要高。

(周旺朱菲思)

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中國”其實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並不是完全按照領土來界定的,它是屬於“中國”的領土,周邊地區生活着許多少數民族,中國常常不同意這裏的國家屬於自己的領土,例如,周朝建立後,楚國貴族參加了對商的十字軍東征,因此,楚實際上是周朝的疆土,然而,周朝似乎並不承認他們,周王甚至出兵與他們作戰,稱他們爲“野蠻人”。

除此之外,中國古代還有另一種情況,即“宗藩關係”“中國”與周邊少數民族有一種“宗藩關係”“中國”是一個宗法國家,周邊少數民族國家屬於附庸國,這些附庸國,在國力不強的時候,或者在需要“中國”幫助其應對別國侵略的時候,就會承認“中國”爲宗主權,承認自己爲附庸國,然而,一旦他們的力量變得更強,他們將不再承認“中國”是宗主國,而是將與“中國”作鬥爭。

所以,這裏有一個問題,附庸國的領土是“中國”嗎?如果算上“中國”,那麼貝加爾湖很早就屬於“中國”,如果不是“中國”,那就不好判斷貝加爾湖是否是“中國”。

(蘇武牧人)

讓我們看看歷史上貝加爾湖和“中國”發生了什麼。

漢代,蘇武曾在貝加爾湖一帶放羊,當時,貝加爾湖在匈奴人的北部,主要居住在定零人,可以說是不是匈奴的,畢竟,當時匈奴還沒有一個完整的國家概念,後來,匈奴分裂,南匈奴一度與“中國”交上好朋友,並與“中國”結婚,把匈奴稱爲“中國”的附庸國也是合理的。

從此,“中國”進入了南北朝的動盪時期,在貝加爾湖一代,生活在中國的各少數民族不斷被不同的少數民族佔據,然後被驅逐出境。

唐朝時,杜甫除了幅員遼闊外,還建在其周圍,這種政府保護相當於“特區”,在北部,建立了“安北首府警衛所”,這座安北渡大廈包括貝加爾湖,如果說杜甫的疆域屬於唐代,那麼很明顯貝加爾湖屬於唐代。

此後,五代宋時期,貝加爾湖顯然只掌握在“中國”諸侯國手中。

(滿蒙婚姻)

後來,蒙古人崛起了,他們擁有貝加爾湖,當蒙古人摧毀南宋並建立元朝時,貝加爾湖也在蒙古人手中,但是,蒙古人並不太重視。

明朝滅亡元朝時,蒙古人主要居住在貝加爾湖周圍,直到清朝滅亡明朝,貝加爾湖也以蒙古人爲主。

在清朝,蒙古被婚姻吞併,從這個意義上說,貝加爾湖似乎已經進入了清朝的版圖,但這似乎不算什麼,因爲那時蒙古已經變得虛弱,俄羅斯已經向東擴張,他們已經佔領了貝加爾湖,在清朝與俄國簽訂《尼布楚條約》之前,俄國就佔領了它,他們不僅佔領了那裏,還想滲透到黑龍江,爲了防止他們的滲透,清朝與俄國建立了邊界。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歷史上,貝加爾湖確實屬於“中國”,但在清朝與俄羅斯簽訂條約之前,俄羅斯就已經佔領了它。

(參考文獻:中國通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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