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晚,三亞交警崖州大隊路管員在崖州區政府路段開展專項夜查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機動車酒駕、醉駕、毒駕、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

23時許,一輛瓊B9D**0號牌小型轎車行經檢查路段,被交警路管員依法攔截並進行檢查。經查,駕駛人董某新(男,45歲)未能提供機動車駕駛證,經公安網覈查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且其駕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進行檢驗。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董某新酒精含量爲63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經詢問,交通違法行爲人董某新對其交通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董某新因酒後無證駕駛機動車,且其駕駛的車輛逾期未年檢,其行爲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第19條第1款、第 1項,第13條第1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款,《機動車登記規定》第56條第4項之規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法予以交通違法行爲人董某新3700元罰款處罰,並處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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