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發佈防止東帝汶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這是今年繼蒙古國、越南、柬埔寨、朝鮮、老撾、斯洛伐克、塞爾維亞、緬甸、菲律賓、韓國之後,海關總署和農業農村部發布的第10個關於非洲豬瘟的公告,2019年這些國家都發生了非洲豬瘟疫情。

關於防止東帝汶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154號

近期,東帝汶官方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該國境內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爲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東帝汶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

二、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東帝汶的豬、野豬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燬處理。

三、在進境運輸工具(如船舶、航空器、公路車輛和鐵路列車等)上,如發現有來自東帝汶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且在我國境內停留或者運行期間,未經海關許可,不得啓封動用。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四、對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東帝汶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燬處理。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海關、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內容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

2019年10月12日

2019年海關總署關於非洲豬瘟的公告

10月12日,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154號(關於防止東帝汶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9月18日,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149號(關於防止菲律賓、韓國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8月26日,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138號(關於防止緬甸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8月23日,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137號(關於防止塞爾維亞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8月6日,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130號(關於防止斯洛伐克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7月11日,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117號(關於防止老撾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6月12日,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100號(關於防止朝鮮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4月26日,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73號(關於防止柬埔寨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3月6日,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42號(關於防止越南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1月29日,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第25號(關於防止蒙古國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相關公告詳情可登陸海關總署官網進行查看。

進口豬肉、冰鮮肉等產品優先通關

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統計分析司司長李魁文10月14日在介紹有關豬肉進口情況時表示,長期以來海關總署一直強化監管、優化服務,保證重要農產品和進口食品安全,服務我國對外開放。

他表示,海關嚴防疫病疫情傳入和不安全食品的進口。禁止任何有疫情國家產品進口,加強口岸查驗和有毒有害物質監測,對不合格食品一律不準入境,並公佈相關信息。同時,海關堅決打擊走私豬肉等肉產品的違法行爲。

同時海關也推動貿易便利化、推動擴大開放。我國改革了進口肉類境外生產企業註冊評審制度,制定了嚴格的境外肉產品企業在華註冊標準,要求對華出口肉產品國家嚴格按照中方標準對擬輸華肉產品企業進行審覈,只向中方推薦符合標準和要求的企業。中方通過對被推介企業事前、事中、事後的抽查,驗證出口國家和地區。政府對出口企業審覈監督的有效性,對能夠持續符合中方標準要求的肉產品企業給予註冊。在強化出口國企業和官方責任的同時,提高企業註冊效率。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

據李魁文介紹,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海關科學動態調整進口肉類的隨機抽查比例,對進口豬肉、冰鮮肉等產品優先通關驗放,提高口岸通關效率。今年前三季度我國進口豬肉132.6萬噸,同比大幅增加43.6%。

此外,爲支持國內生豬產業恢復生產,海關正在積極開拓相關進口來源,並開展相關檢驗檢疫工作。海關總署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要求,密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非洲豬瘟聯防聯控,並採取最爲嚴格的綜合防控措施。進貿通網wang站zhan http://www.imton.top

來源:關務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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