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剛剛,網友向小韓有話說爆料,今天(2020年6月7日)其發現在元月份投訴的平頂山市康德仁大藥房新華路店疫情期間銷售假口罩一事得到了回覆,平頂山市康德仁大藥房新華路店疫情期間銷售假口罩被罰款312元。

爆料人稱在元月25日其在平頂山市康德仁大藥房新華路店購買口罩後發現購買的兩款不同廠家生產的兒童口罩在包裝設計上十分相似,打開後發現質量也不怎麼樣,於是就上網查了上產廠家。結果,問題出現了,口罩上標註的生產廠家“河南天之藍時尚防護用品有限公司”根本不存在。

在發現自己不幸購買到假冒僞劣商品後,爆料人於1月26日通過網絡向工商部門反映情況。2月28日全國12315平臺顯示報料人的投訴已經被受理:“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決定受理。”。經過將近兩個月的調查,當地工商部門反饋了處理結果:“接到投訴後工作人員對該店進行了調查。經調查,根據《產品質量法》,對該店進行了立案查處,作出了該案涉及金額的三倍罰款的處罰”。

當事人看到反饋結果很迷惑,調查的情況是什麼樣子?一句話說了半句,經調查就沒了,直接給出了處理結果。而這個處理結果更雷人,疫情期間銷售虛假口罩僅僅罰款312元。這種罰酒一杯式的處罰讓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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