喫夜宵時鬧矛盾報警求助,男子一頓“神操作”後,反而把自己“作”進了派出所。

“110嗎?我要報警,有人打我!”6月6日凌晨時分,張家港市公安局南豐派出所接到王某110報警,稱在喫夜宵時被人打了。民警現場詢問得知,王某事發時正在南豐西路一家餐飲店喫宵夜。因嫌上菜慢,王某多次對老闆娘出言不遜,甚至還砸了店內的餐具。這時,在隔壁開店的孫先生看不過去,與王某發生口角,並演變爲肢體衝突。

一直堅稱自己是受害者的王某,在面對民警的進一步詢問時,開始言辭閃爍。不僅如此,民警發現王某一身酒氣,王某的轎車還停在店門口。民警追問王某是否駕駛機動車,王某矢口否認,聲稱是朋友送他來的。

民警隨即調取周邊監控,畫面清楚地記錄下王某駕駛機動車前往餐飲店的全過程。在鐵證面前,王某最終停止狡辯,承認了酒後駕車以及在店內鬧事的事實。

張家港市公安局南豐交警中隊民警隨後趕到現場,在對王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後,結果爲172mg/100ml,遠超醉酒駕駛臨界標準。之後,民警將王某帶至醫院抽血檢驗。經檢測,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59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調解,與犯罪嫌疑人王某產生肢體衝突的孫先生主動表達歉意,雙方隨後達成和解。而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不僅將面臨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而且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蘇報融媒記者 方方 通訊員 倪麗娜)編輯:李俊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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