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各類企業以及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目前是等額比例繳納,比如職工繳納500元,單位也繳納500元,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基數按照繳存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資爲基數,繳存比例在5%-12%之間,具體由企業指定。比如你上年度的平均工資爲10000/月,假設你們單位的繳存比例爲10%,那麼每個月你的工資里扣1000元;單位在額外爲你繳納1000元,共同存入你的個人公積金賬戶,這樣你的賬戶每個月的餘額2000元、2000元的在增長。

繳納住房公積金有兩大好處:一是相當於多了一筆工資(你繳納多少,企業也要貼多少),這筆累積的資金後續你在購房時,可以充當首期款,比如你買房總價200萬元,首付60萬元,你的公積金賬戶裏有30萬元,那麼此時你只需要貸款110萬元就夠了,如果你沒有公積金賬戶,那麼就必須貸款140萬元;二是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遠遠低於商業貸,有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買房時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的貸款利率爲3.25%,遠遠低於商業貸的4.9%,所以說住房公積金對於職工而言,是一項福利政策。

取消的來源

2020年2月11日,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原重慶市市長黃奇帆發佈了一篇《新冠疫情下對經濟發展和製造業復工的幾點建議》的文章,其中他提出了四方面的長期改革建議:

一是儘快落實農民工在城市落戶的有關政策,快速解決製造業用工短缺問題。

二是取消企業住房公積金制度,爲企業和職工直接降低 12% 的成本

三是政策鼓勵企業實行年金制度,並疏通企業年金投資資本市場的渠道和機制,既補充了養老保險,又多出了資本,繁榮資本市場。

四是想方設法降低物流成本。

之所以建議取消住房公積,黃奇帆認爲,住房公積制度是1990年從新加坡學來的,現在我國房地產早已市場化,商業銀行已成爲提供房貸的主體,住房公積金存在的意義已經不大。取消住房公積金可以給企業減負,同時居民手中可用的資金變多(工資不用再扣除住房公積金),有更多的資金應對疫情,還可以促進消費助長經濟增長。

黃奇帆的這個提議在網上引起的了很大的熱議,有的人支持(認爲住房公積金都是好單位纔有的,本身他們的工資就高,還給予政策福利,對整個社會而言不公平);但更多的人反對(主要認爲現在的工資低,生活花費高,住房公積金是買房的期望,如果連這個都沒了,那麼買房更加困難),新浪財經更是發起了一個投票,結果是40%贊成,60%的反對。

其實黃奇帆不是第一提出這個建議的,2017年的時候,東南大學經管學院名譽院長華生就曾提出過廢除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議,而2018年9月中旬,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楊偉民也建議過逐步取消強制性住房公積金;不斷的市場言論,讓很多人有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人,對於住房公積金未來是否可以存續感到了深深的擔憂。

國家政策定調

2020年5月18日,國家對外發布了《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在第六章節“堅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中的第(二)點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明確提到了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

也就是說按照國家的定調,住房公積金是不會取消,這點大家不必擔憂,但是雖然不取消,改革卻是必然之事,但至於說怎麼改,如何改?在這份文件中沒有細說,不過主基調出來,後續的改革應該已經在路程上,相信在這一兩年之內,住房公積金的改革制度肯定會面世。

至於說爲什麼不直接取消掉?一是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房改之後開始探索設立的(在以往,我國的住房是直接分配的,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的商品房交易),經過二十多年的摸索才基本完善確定,一個20幾年才制度不可能說撤就撤,即使要撤也要有深入的調研,研究利與弊;

二是參繳人數衆多,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在2019年6月3日聯合發佈的《全國住房公積金2018年年度報告》顯示,截止2018年末,我國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145899.77億元,提取總額87964.89億元,住房公積金實繳單位291.59萬個,實繳職工14436.41萬人,全國近1.5億人有繳納住房公積金,佔我國勞動力人口的比例達17%,這麼龐大的數字,沒有充分的調研與分析,不可能直接廢除掉涉及到這麼多人切身利益的一個政策,所以廢除是不可能的,改革就成爲了必然之舉。

總結

有了國家的定調,對於那些擔心取消之後,沒有逐月抵扣以及享受低貸款利率的人終於可以放下一顆心了,雖然會有改革,但是住房公積金最少是保下了,至於說怎麼改,我們拭目以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