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和公司之間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你要怎麼辦?我們要做些什麼呢?

一般的情況下,當員工和公司之間發生勞動爭議時,都可以協商解決,其次纔是選擇仲裁的方式。

一、什麼又是勞動爭議呢?公司和勞動者發生的下列爭議,都屬於勞動爭議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保、相關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確認了什麼是勞動爭議之後,我們要去哪裏仲裁?也就是我們的仲裁歸哪裏管?

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三、我們什麼時間可以申請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提出書面申請但如果你和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是因爲拖欠勞動報酬而發生的爭議,從而申請仲裁,是不受1年仲裁時效限制的,但如果勞動關係終止了,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

四、勞動仲裁是一裁終局

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公司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不得直接提起訴訟,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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