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保障企业劳动用工助力复工复产十条意见》(青西新管办发〔2020〕14号)文件规定,实施中小微企业吸纳新就业人员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本区中小微企业自2020年2月10日起,招用首次在本区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且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另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招用并符合青岛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登陆青岛就业网进行申请~

如您对新区中小微企业吸纳新就业人员补贴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532-8613237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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