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
發生交通事故
“要不要趁沒人注意逃走?
逃走了後果如何?”
這可能是每個“老司機”都思考過的“靈魂拷問”
近日,司機陳某就用自己的實際行爲
完美解答了“能不能逃得掉”
和“要承擔什麼後果 ”這兩個問題
3月30日21時40分許
陳某駕駛一輛白色小車行駛到
獅山小塘三環路南方風機廠附近
因操作不當追尾前面車輛
造成多輛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發生事故後,陳某駕駛車輛離開事故現場。
接報後
南海公安分局指派交警大隊獅山中隊
民警趕往處置
經對現場勘查分析
迅速確定了逃逸車輛爲一輛白色的小型轎車
並初步掌握了肇事車輛右邊車頭燈損壞
和逃逸路線等關鍵線索
民警在肇事車輛出現過的工業區沿路搜索
發現一間工廠門前有一道車輛剛剛駛過的輪印
民警通過大門門縫仔細觀察
發現廠內停放着一輛與肇事車輛
非常吻合的小型轎車
△民警在廠內進一步查看,發現該車右邊的車頭燈出現損壞,與事故車輛的碰撞位置吻合,且發動機仍有餘溫,初步斷定該車的嫌疑最大。
通過進一步調查
該車爲該廠企員工陳某所有
民警在門衛的帶領下來到陳某宿舍
卻發現陳某已經離開
民警隨後對嫌疑車輛進行暫扣處理
民警通過電話聯繫上陳某
向其開展法律法規宣傳
說明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嚴重後果
敦促其立即自首
如實交代!
懾於警方的壓力
陳某次日來到獅山交警中隊自首
經調查
陳某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
需要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同時將被公安機關
依法追究造成事故後逃逸的法律責任
經車輛維修部門覈價
事故中被撞車輛的維修費用合計需27740元
由於其逃逸的行爲
事故造成的損失得不到保險公司賠償
陳某不單止要支付自己車輛的維修費
還要負責被撞車輛的全部維修費用
這次闖的有點大...
下面
小南給大家解答一下
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要承擔什麼後果: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的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爲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爲。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不予以減輕。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視情節承擔三種法律責任:
一是對於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二是交通肇事構成犯罪,並且逃逸的,按照《刑法》第133條規定,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並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