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提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減輕交通事故後果,保護駕乘人員生命安全,做好“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秦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始終保持着對機動車駕乘人員不繫安全帶違法行爲的查糾力度,並定期對“不繫安全帶”的違法行爲進行曝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甘肅省道路交通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第一項: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50元罰款、駕駛證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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