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9時,太原市陽曲縣高村鄉北白村辦公大樓前赫然懸掛“北白村經濟合作社第一屆股東大會”的會標。會場內,20餘名工作人員以及100餘名成員代表安心地等待着。9時30分,大會正式開始。按照選舉大會議程經羣衆選舉,村黨支部書記智清寶高票當選經濟合作社首屆理事長。“村經濟合作社即將上報縣農業局集中辦證,掛牌後正式運作。”智清寶在會上宣佈。看到合作社組織機構健全,他掩飾不住內心的喜悅,“現在只是經濟合作社,以後集體經營性資產壯大,組建股份經濟合作社後,將轉變爲‘人人持股’‘人人分紅’。”

“以前,村裏究竟有多少資產、歸誰所有,大家都不太關心。現在通過改革,村裏有多少錢,有沒有負債,大家都會了解得一清二楚。”參加選舉的村民高興地說。

和北白村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一樣順利,截至5月31日,陽曲縣182個村已全部完成了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全縣農村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份額形式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48008戶117170人,折成成員股117992股,成立股份合作社131個、經濟合作社51個。

今年以來,陽曲縣自覺把黨的領導貫穿於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全過程各環節,實行縣、鄉、村三級書記親自抓,並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陽曲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設置與管理暫行辦法》《陽曲縣農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成立的指導意見(暫行)》。

改革過程中,各村清產覈資結果的確認、資產量化範圍、股權設置方案、股權管理辦法等與農村集體產權相關重要規則制度的確定,必須經過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並對決議內容和結果公開。

村集體經濟組織成立後,村集體“三資”管理體制實行鄉鎮農村財務委託代理中心統一代管,既調動了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經營的積極性,又加強了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構建了農村集體資產監管全新機制。

(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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