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山是江西重點開發的旅遊度假區域,因其獨有的富硒溫泉而吸引了一大羣準備養老養生的中老年。近來年,當地旅遊項目、房產項目、養老項目遍地開花;但是看似繁榮的背後卻隱藏了當地的經濟發展速度與當地的社會管理能力極不匹配,以至於出現了多起各種各樣,形形色色針對中老年的案件。泰軒案就是這些案件中,規模最大,影響最深,至今還沒完全定性的案件。

通常詐騙案件都會有公安機關逮捕相關當事人並提起公訴由檢察院和法院統一受理,統一給受害人一個公正的判決。但是如果詐騙案件中出現了名人效應、且該名人還是政府官員,那我覺得這些官員也同樣有責任。因爲消費者是因爲這些政府官員的公信力而產生了信任,從而消費,最終導致受騙上當的。就像某明星代言了假冒僞劣的商品,消費者同樣有權利要求其進行索賠。

那麼問題來了,老百姓有沒有證據證明其受騙上當不僅僅只是因爲泰軒老闆的原因還有公信力誤導的因素呢?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就拿無中生有的泰軒二期項目奠基儀式來說,本來沒有人信的項目,卻因爲政府相關人員的出面,誤導了羣衆,使大家信以爲真,從而再次讓泰軒的老闆順利地實施了詐騙行爲。其出席該項目開工儀式的政府官員應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政府官員,利用其社會地位、社會公信力爲詐騙項目開綠燈、做廣告,致一千多民中老年受騙上當,案值達兩個億;這已經成爲了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溫湯鎮明月山旅遊度假區人人皆知的事情。雖然詐騙團伙的頭目已經被公安機關捉拿歸案,但是對於其相關利益者如出席開工奠基儀式的政府官員始終沒有任何的說法。半年多來,當地公安機關的處理能力、處理效率和進度也始終無法讓受害的中老年羣衆滿意,至今還沒有明確的定型和結論,而對於他們政府的違法行爲更是無能爲力。

由於泰軒案件屬於典型的欺詐中老年集資案件,受害的都是老人。而涉及的資金都是老人的養老活命錢,所以引發了中老年們一次而又一次的上訪。政府、管委會、信訪等等渠道都試過。引用明月山管委會某幹部的說法:“你們的投訴信都在我這裏,你們去哪裏投訴都沒有用的”。這使得案件不斷升級,牽涉的利益相關者越來越多,感覺保護傘的範圍也相當之大。

2020年6月4日,當地公安機關召開了“案情通報會”,希望藉此平復民憤,但實際事與願違。中老年受害者們對於當地公安機關的半年來的“不作爲、少作爲”非常憤怒。會上對於政府官員參與項目奠基開工一事,依然遮遮掩掩,能推則推,能護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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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羣體強烈建議當地司法機關應當將明月山管委會列爲第二被告,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好好地查一下這個事件的始末,查一下政府官員是如何參與這麼大的詐騙項目的。在這裏,我也建議受害人個體也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如北京、上海、深圳、長沙等等地方,直接起訴明月山管委會,起訴政府的連帶責任。當然,法院是否受理,需要各位受害人在法律援助的前提下羣策羣力,各顯神通。

2020年6月8日,宜春原市委書記落馬,這是一個充滿正義的信號。泰軒欺詐案的受害人,共同期待正義的曙光能夠儘早照到宜春溫湯明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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