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分享:高職教師對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意見建議,爲孩子留着。

一、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現狀

(一)社會:長期以來,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被視爲兩個不同等級的教育制度,職業教育多年來始終被普通教育壓制,在中國大地上,似乎職業教育相對於普通教育低人一等,職業教育的學生就是“問題學生”的代名詞。因此,職業教育在國民的眼中甚至心裏,從小就被歧視,甚至作爲了威脅孩子成長的工具。在這樣的環境下,要讓產教融合在職業教育中得以發展,困難重重。

(二)政府:2019年12月5日是作爲職教人應該銘記的日子,因爲時隔23年7個月,我們的政府終於結合當前發展形勢對《職業教育法》提出了修訂案的徵求意見稿,我們從2019年1月開始看到國家對於職業教育的改革逐步的開始行動,在這接近一年的時間裏,爲何會在這個年末修改《職教法》,個人的理解是國家已經看到職業教育在社會不受重視,各種亂象的現狀。而不受重視首先應該提及的就是各級政府的不作爲,從十九大報告到現在已經過去兩年的時間,而產教融合並沒有在各地得到深化,因此,修改《職教法》勢在必行。在產教融合改革中提到最多是龍頭產業和知名企業,而忽視了中小微企業對於產業帶動的重要性,忽視了中小微企業對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影響。但是政府需要的是政績(痛點)。

(三)企業:首先,因爲社會偏見的影響和各級政府對於職業教育支持的不給力等原因,企業對於職業教育的參與感、責任感沒有建立起來,甚至在用人方面對職業教育學生進行區別對待。其次,企業沒有明確的途徑瞭解相關的政策,不能認識到職業教育對於企業帶來的利益。最後,企業看不到現代職業教育學生的後發力量,對職業教育的學生缺乏信心。綜上因素,企業對參與職業教育產教融合並無興趣。但是企業需要成本的控制、人才的匯聚和政策的優惠。(痛點)

(四)院校:院校作爲職業教育的載體和直接參與機構,對於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自然是歡迎的,但是由於早期校企合作給衆多院校帶來的是損失和“傷害”,以至於院校已經不敢輕易地嘗試校企合作,正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要想在這些院校開展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需要有強大的數據支撐和軟硬件實力。但是院校需要改革,完成產教融合的改革,提升口碑和知名度,實現生源擴充。(痛點)

(五)老師:作爲職業教育的直接參與者,本應該是爲了職業教育的發展出謀劃策的一線人員,反而成了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 “攔路石”。

院校的大部分老師安於現狀,不願改革,首先還是對職業教育的不自信,突出表現在絕大多數“老資歷、老思想”中,被稱爲“青椒”的青年教師願意參與改革,但是迫於環境壓力,大多數最後也安於現狀。不得不讓人想到了大清朝的“戊戌變法”。他們把改革看作是“作秀、鬧劇”。

校企合作的老師大多來自於一線崗位,有技術有能力,但是教育是一個人影響衆多人的事,往往不是自己技術過硬就能教得好,缺乏教法技能是他們最大的障礙。

因此,國家職業教育提出的“現代學徒制”和“崗位指導師”是很有必要的,這是職業教育“知行合一”的前提,也是產教融合的發展剛需。

(六)學生:職業教育的學生相對於普通教育的學生最大的特點是缺乏信心,大部分學生動手能力、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特別強。阻礙他們最大的因素就是社會對他們造成的傷害,讓他們過度的迷茫、過度的壓力、過度的偏見,最後選擇放棄、逃避,走向“社交恐懼”和“抑鬱症”。要做好產教融合,必須先讓這些學生重塑自我,從內心深處“拯救”他們。但是學生需要的是實用的技能和高質量的就業。(痛點)

在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道路上,我們任重道遠,並且顯得很孤獨。

二、個人對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建議

(一)從公益的角度扭轉職教的地位。《職教法》的修訂爲職業教育樹立了基本的地位和發展方向,對政府部門、企業、學校在法律層面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是要改變這一現狀,需要的全社會的關注。因此,建議在開展產教融合的活動之前先糾正社會對職教的認知,糾正職教“名不正言不順”的地位。

(二)院校、企業、機構與政府多方合作。將政策、產業與教學緊密地聯繫起來,尋求職業教育的發展重點和方向。而在目前環境下,可能需要有企業主動站出來牽頭引導。

(三)教職人員的培養。尋求“知行合一”的工學一體化教學模式,把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院校保留現有專兼職教師團隊,主要負責知識點的傳授。而企業主要提供現代學徒制的“師父”和“崗位指導師”,主要負責實踐、實訓和實習工作。

(四)學生的價值觀樹立。幾乎目前所有的職業教育學生都存在自信心欠缺的問題,企業可以聯繫院校、機構對他們統一進行洗腦,樹立正確的職教價值觀和自信心的培養,樹立職教自豪感。

乾貨分享:高職教師對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意見建議,爲孩子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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