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時隔23年,我們的《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正式面向公衆徵求意見。此次的《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不只是簡單的內容修訂,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強調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知行合一、工學一體的職業教育改革。在《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中,一個詞的改變卻成爲職業教育天翻地覆變化的開端。它就是職業高等教育。

相信大家對“高等職業教育”一詞已經不再陌生,高等職業教育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大專”。長期以來,高等職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個範疇,在世俗的眼中,大專生長期是比本科生低人一等的。因爲高等職業教育在高等教育中處於“名不正言不順”的地位。

此次《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中明確指出職業高等教育是區別於普通教育的一種類型。不再是單一的“大專”,而是包含應用型本科和實用型研究生的一種教學形式。更是提到曾經隸屬於人社部的“技師學院”,經過審覈認定後也劃歸爲職業高等教育的範疇。

什麼又是“技師學院”呢?

技師學院大多是人社部在中職學院的基礎上設立的一種技能型人才培養機構,通常畢業獲得“高級工”證書或者“技師”證書。此次《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也提到“技師學院”培養模式獲得的證書可等同於職業高等教育獲取的證書。就是說“高級工”證書等同於“大專”畢業證,“技師”證書等同於“本科”畢業證。

職業高等教育包含哪些呢?

綜上所述,職業高等教育包含的就是高等職業學院、應用型本科學院、實用型研究生學院和技師學院。

職業高等教育的意義在哪裏?

此次《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修訂的最大意義,就是將高等職業學院(大專)與應用型本科學院(本科)放到了同等的地位。而最高的約束就是法律,所以,今後如果相關機構、企業、學校如果再出現對高等職業學院(大專)畢業生的偏見和蔑視,那就是違反了法律。

從高等職業教育到職業高等教育,上億人的身份得到肯定,有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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