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漳州市主城区道路卫生保洁提档升级,6月15日上午,市城管局召开会议,发布《主城区道路清扫(洗)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办法》。

主城区道路清扫(洗)保洁质量标准

与检查考核办法

为强化主城区环卫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职能,全面提高主城区道路(不包括农村)清扫清洗管理水平,着力提升主城区道路的洁净度,实现主城区环卫一盘棋,统一保洁作业标准,统一检查考核标准,现依据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道路清扫(洗)保洁作业等级划分

主城区道路清扫(洗)保洁作业等级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道路等级 划分条件 一级道路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路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公园、学校、宾馆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路段; 6.城市进出道路。 二级道路 1.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 2.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 3.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 4.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道路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 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20-50人次/分钟)的路段。 四级道路 1.城郊结合部支路所在路段; 2.居住区街巷所在路段; 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0-20人次/分钟)的路段。

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划分道路等级。

二、道路清扫(洗)保洁作业要求

(一)一级道路

1.作业时间:4:30~22:30(18小时);7:00和14:00前机扫结束,7:00~22:30分班保洁。

2.道路实行每日三洗扫、三冲洗及全天候机械和人工配合巡回保洁。对于重点繁华地段或污染严重的路段,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冲洗作业次数。

3.道路人行道、路沿石、公交站台地面每周机械和人工配合冲洗一次。

4.果皮箱每日清洗一次,清掏(清倒)垃圾三次,且随满随清。

5.交通隔离栏每周机械化清洗一次。

6.沿街店面垃圾实行推桶上门收集方式,做到垃圾不落地。

7.路面废弃物(指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不包含残花落叶)落地数量控制指标:平均每1000㎡不超过8处。

(二)二级道路

1.作业时间:4:30~20:30(16小时);7:00和14:00前机扫结束,7:00~20:30分班保洁。

2.道路实行每日两洗扫、两冲洗作业及全天候机械和人工配合巡回保洁。对于重点繁华地段或污染严重的路段,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冲洗作业次数。

3.道路人行道、路沿石、公交站台地面每月机械和人工配合冲洗二次。

4.果皮箱每日清洗一次,清掏(清倒)垃圾三次,且随满随清。

5.交通隔离栏每周机械化清洗一次。

6.沿街店面垃圾实行推桶上门收集方式,做到垃圾不落地。

7.路面废弃物(指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不包含残花落叶)落地数量控制指标:平均每1000㎡不超过15处。

(三)三级道路

1.作业时间5:00~20:00(15小时);7:00和14:30前机扫结束,7:00~20:00分班保洁。

2.道路实行每日一洗扫、一冲洗作业,路面巡回保洁。

3.道路人行道、路沿石、公交站台地面每月机械和人工配合冲洗一次。

4.果皮箱每日清洗一次,清掏(清倒)垃圾二次,且随满随清。

5.交通隔离栏每月机械化清洗一次。

6.沿街店面垃圾实行推桶上门收集方式,做到垃圾不落地。

7.路面废弃物(指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不包含残花落叶)落地数量控制指标:平均每1000㎡不超过22处。

(四)四级道路

1.作业时间:6:00~18:00主要为分班保洁。

2.定时清扫、保洁路面,定期清洗路面。

3.果皮箱每日清洗一次,清掏(清倒)垃圾二次,且随满随清。

4.沿街店面垃圾实行推桶上门收集方式,做到垃圾不落地。

5.路面废弃物(指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不包含残花落叶)落地数量控制指标:平均每1000㎡不超过25处。

(五)桥面、人行天桥、隧道

1.桥面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2.人行天桥桥面保洁质量应与一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3.车行隧道的路面应干净,无积存污水和垃圾;隧道侧应无明显污物;隧道进出口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路段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六)特殊活动期间保洁

特殊活动期间,按具体要求,对特别区域临时加密、增加的工作任务,按活动要求落实。

三、道路保洁质量标准

(一)道路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八无”、“六净”标准,即无成袋垃圾、无杂物堆积、无废弃物、无积沙积土、无人畜粪便、无积存污水、无成片杂草、无明显污渍。车行道、人行道路面净;路沿石净;绿化带、树穴及花台周围净;边角空地、安全岛、公共广场净;隔离护栏、公交站台地面净;果皮箱净。

(二)路沿石(边)做到路沿石条立面干净无污垢,路沿石边(含沟井口)干净,无积沙、积土。树穴内无烟蒂、纸屑、果皮等其他废弃物。路沿石边、花台周边及墙根无杂草,无明显积水。交通隔离栏通透干净整洁,无积尘及明显污渍,隔离栏下无积存泥沙,见本色;隔离栏四周无明显积沙、积土。地面交通标识线清晰、无污渍。

(三)保洁员在上班时间内垃圾上门收集到位,沿街无乱扔的成袋垃圾,确保收集区域卫生整洁。垃圾桶、果皮箱内的垃圾清掏(清倒)及时,不满溢,箱体应完好整洁,表面无乱张乱贴、无乱涂乱写、无吐痰痕迹,垃圾桶、果皮箱周边1平方米范围内地面干净,无污水和撒落、留存垃圾。

(四)清洗设备(如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车等)产生的污水,应过滤排入污水管道等污水收集设施,不应乱排乱倒。

四、日常检查监督

为全面推进道路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建立市、区、街(镇)三级管理的环卫监督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级建立网格化管理的环卫监督队伍,原则上以每街(镇)所负责清扫保洁的道路范围为一个网格化管理单元,网格化管理单元的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及时督促作业服务单位(企业)限期整改每日巡查发现的问题,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格,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沟通机制,由属地街(镇)抓落实,市、区两级抓督促,一级抓一级,促使道路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网格化体系的形成,促进环卫工作齐抓共管。

1.市级检查监督

(1)检查人:市道路卫生检查组(由市城管局、环卫中心等人员组成)。

(2)检查内容:检查监督各区道路卫生质量情况;各区道路作业情况包括人员、机械配备、班次安排、作业频次等;企业执行环卫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范是否按合同履行到位;各区日常监督履行责任情况;各区考核履行责任情况;各级考核工作是否公平公正;各区是否按合同履行到位;各区重大活动保障情况;各区处理领导督办、投诉案件情况等。

市级检查组发现的问题,以督办单的形式督促区级主管部门和环卫保洁单位落实整改,市城管局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指导、统筹全市环卫保洁工作,协调业主与保洁单位相关事宜。

2.区级和街(镇)级检查监督

(1)检查人:区级、各街(镇)级分别组织道路卫生检查组。

(2)检查内容:一是检查督促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企业)承担的道路作业执行情况(包括清扫保洁时间和机械化配车、配员,机扫、冲洗和洒水频次,保洁人员配备、班次安排,机械化作业要求,人工作业规范,安全作业规定等);二是道路卫生作业质量、重大活动保障及承担的其他作业项目完成情况;三是环境卫生维护责任区、责任人履行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执行环卫各项规章制度;四是对数字城管、市民投诉、媒体等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项跟踪考核。

日常巡查时,对发现的问题由督查人员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巡查结果不作为每月质量考核得分的计算依据,作业单位应在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及时组织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属于服务单位责任问题,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每项扣1分,列入每月质量考核总得分。

五、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人

按照“谁发包、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主城区环卫管理体制,由属地组建区级考核组(由区环卫主管部门或各街镇等人员组成),负责对主城区道路(不包括农村)清扫清洗保洁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根据《主城区道路清扫(洗)保洁质量考核标准》,对道路清扫(洗)保洁作业单位进行考核评分。

(三)考核标准

《主城区道路清扫(洗)保洁质量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核条件

考核以感官评价方式为主,采取随机抽查形式,检查应避开大风大雨、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已完成大清扫的条件下进行较为适宜、客观。

(五)考核内容

主次干道含人行道、车行道、辅道、立交桥(匝道)、交通隔离栏杆底座、环岛、人行天桥、公交站台地面、沿路树穴、沿路店面门前的空地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及果皮箱保洁质量情况,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城中村的清扫保洁质量情况;环卫机械作业车辆规范冲洗与机扫情况;道路保洁员配备及在岗在位作业情况;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

(六)考核方式

按照随机抽查原则,每月从辖区各道路(街巷)总名册中随机抽取产生,每次抽取道路应包含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等。原则上每月抽查不少于一次。

考核提前一天通知被考核单位派员参加,现场随机抽取考核的道路,考核发现的问题、结果由被考核单位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确认,作为考核结果依据。考核方式可采用定期考核和交叉考核两种方式进行。考核的全过程应公平、公开、公正,考核结果接受监督和查询。

(七)考核计分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法,每次考核以每条道路为单位进行考核计分。

各区道路清扫(洗)保洁考核月平均得分=各区道路考核当月的总得分/当月考核道路条数。

(八)考核结果应用

建立月考核、年总评的考核机制,每月通报考核结果。清扫(洗)保洁经费与质量考核结果挂钩,质费论价。各区根据考评结果支付清扫(洗)保洁承包服务费,每月考评结果分为以下等次:

1.绩效考核分数≥95,为优秀

2.90≤绩效考核分数<95,为合格

3.80≤绩效考核分数<90,为基本合格

4.绩效考核分数<80,为不合格

绩效考核分数≥90分,全额核拨当月承包作业经费;绩效考核分数<90分,按照当月授权经营服务费=当月授权经营服务费基数×{1-﹝(90-考核分数)×0.5%﹞}公式计算。

考核小组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明确整改期限,未及时整改的加倍扣分。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可从责任单位该月经营服务费基数中扣除10%予以重罚,若一直未整改且影响恶劣的可终止责任单位的经营服务权。一年中每个月考核得分均在95分以上(含95分),可由业主单位对作业服务单位授予优秀环卫企业以资鼓励。

附表:《主城区道路清扫(洗)保洁质量考核标准》

来源:闽南日报记者 刘健宁漳州新闻网 微信号zznewscn 本期编辑 @周媛婷 值班主任 @陈益雄 值班总编 @赖雄伟 【新朋友】 点击顶部蓝色字“漳州新闻网”关注 【老朋友】 点击右上角按钮,分享给更多人 【爆料邮箱】 [email protected]闽南日报社微信矩阵 闽南日报 mnrbwx 漳州新闻网 zznewscn 视觉漳州 sjzz0596 闽南日报车友会 mnrb-cyh 闽南日报小记者 mnrb-x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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