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存行業緊跟5G發展,在時代變遷的潮流中,共同向前進行技術推進。聯電作爲國內最大的存儲企業之一,在國內的各種供應鏈中都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就在昨天,針對聯電的一個宣判如同晴天霹靂。

昨天,臺中地院宣判,以違反商業機密法等罪將何建廷判刑5年6個月,罰金500萬新臺幣;王永銘4年6個月,罰金400萬;聯電協理戎樂天判刑6年6個月,罰金600萬。判決下發後,聯電直接說,自己沒有違反營業祕密法,並且在偵訊過程中有誘導行爲,將會繼續上訴。

聯電DRAM製程技術的研發,是政府投審並且事先覈准的項目,以聯電的自有技術爲出發點,由300多位工程師組成的研發團隊,其中多數爲聯電經驗豐富的研發人員通力合作,耗時超過2年自主開發DRAM製程,且保留相關研發紀錄。

作爲臺灣第一家半導體公司,聯電一直都是正派經營,尊重知識產權,對臺灣半導體的發展以及人才的培養都很關注。況且現在聯電所有的技術都是團隊自主研發的或者獲得授權的,更不存在會違反商業祕密的行爲。此外聯電還定期給員工進行相關的教育培訓,提升員工的法務意識,規範員工的行爲。

對於這個判決,聯電也是十分不滿。聯電將提出本案調查及審理過程中諸多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可議之處,譬如偵訊過程中有不當誘導訊問,對聯電有利的陳述未能詳實記載於調查筆錄中,電磁及其他證據在鑑識上不符規定等。

單從企業層面來看,這沒有什麼,畢竟只是一次產權糾紛的案件,但是仔細琢磨的話,其中存在着很多的撲朔迷離的細節。要知道現在在美國極力針對國內技術發展的情況下,如果本土的龍頭企業蒙上了一層違法的陰影,那麼這家企業在國內乃至國際上的發展就基本宣告結束,而且判刑的這幾年即使出來了,也跟不上時代的步伐了。

在之前,聯電就和美光有過糾紛,美光對於國內半導體儲存行業的打壓意圖也很明顯,聯電就很有可能是其最大的目標,之前的中興華爲中芯還沒走遠,哈工大哈工程前不久剛被軟件管制,現在聯電又捱了,看來美國已經開始全面封鎖國內技術發展了。各位讀者,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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