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價格真的上漲了400%

從公元1506年到公元1605年的約100年時間裏,明政府手中握着的那張關於帝國中興的美麗畫卷,已漸漸泛黃褪色。從鄉村市井到紫禁城裏的文淵閣,老百姓和當權派都在爲帝國的將來感到憂心忡忡。正德時期,南京城一斤豬肉的市場價格爲白銀0.007兩,而到了天啓年間(中間隔了100年的時間),一斤豬肉的價格已經賣到了白銀0.04兩,陝西華州的豬肉價格更是漲到了每斤0.18兩。按漲幅的百分比來計算,南京的豬肉價格增加了400%,華州則增加了2150%。

明代華州和南京的區域位置

另外的一個事實或許更讓人匪夷所思:在同一時期的世界各地,我們沒有辦法找到第二個像明帝國一樣,擁有如此數量之多的糧食生產者和耕地面積如此之廣的國家。更沒有哪個國家能夠生產出像明帝國一樣巨量的糧食。正如普林斯頓大學的馬丁·海德拉教授所疑惑的那樣:難以置信,一個如此規模的農業大國,大部分人卻因爲食品短缺、價格過度上漲而陷入空前的生存危機之中。

海德拉絕對沒有危言聳聽,明崇禎十五年,蘇州府的米價一度漲到了每石5兩白銀,松江府3.9兩白銀/石,常州府4兩白銀/石。而據《陳確集》中所記載的資料分析來看,明末江南地區一個依靠養蠶維生的8口中等人家,一年的毛收入爲15兩白銀。如果按照這個數據折算下來,那麼這個8口之家一年所創造的財富只夠買3石左右的大米,僅能維持一個人一年的最低口糧需求。

相當一部分歷史學家對這一反常現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例如氣候惡化、國內外動亂,政治腐敗,白銀價格下挫等。西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陳寶良先生認爲:從萬曆中期直至明亡,戰亂紛起,天災不斷,百姓負擔隨之加重,生活質量驟然下降。他偏向將明末社會危機的產生歸因於外部環境的變化。山東財政學院的郭豔茹教授則認爲:明末體制(產權劃分)改革滯後,抑制了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加劇了社會經濟矛盾,從而導致國家權力的流失,政府逐漸喪失了對物價的控制權,郭教授偏向從體制內部找到明末社會崩潰的原因。

作者這篇文章將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並嘗試解決它:物價失控的本質原因是什麼?儘管郭陳兩位教授的觀點是建立在各自專業領域長期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的,但由於二位並沒有進行學科交叉跨界的研究,總讓人有一種不得全豹的遺憾。這篇文章將以明末豬肉價格失控爲切入點,結合多學科對物價問題做一個試探性的總結,由於作者本人水平有限,文中不足在所難免,望專家老師批評指正。

深挖明代豬肉供需市場

明朝正德年間(1506年)豬肉平均價格爲0.007兩白銀,到了天啓元年(1605)則漲到了0.04兩,大約又過了85年的時間,到了康熙三十年(1691年),江南地區的豬肉價格又跌落到了0.02兩白銀每市斤,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商品價格取決於商品價值,而商品價值取決於生產該商品耗費的勞動時間。那麼,我們似乎可以根據這一理論推斷出在明正德年間單位豬肉商品生產的勞動耗時最低,所以它的價值最低,價格也最低。天啓年間單位豬肉商品生產的勞動耗時最高,所以它的價值最高,價格也最高。

但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因爲無論是正德年間還是天啓年間,甚至是到了清朝康熙年間,生產一個單位豬肉商品所消耗的勞動時間並沒有發生巨大的變化,因爲這一期間的生產技術水平並沒有明顯的進步或倒退。但豬肉價格的的確確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如果價值變動的因素不在分析的範圍之內,還有什麼因素會導致價格的起落呢?難道是供需關係影響了市場價格?我們不妨對消費市場的供需變化再進行一番分析。

據Paul K· C· Liu和Kuo-shu Hwang的統計:公元1500年前後,明代可耕地面積約5億市畝,到了1600年,全國可耕地面積約6.7億市畝。在這一百年的時間裏,全國人口從8千萬增加到了1.6億。也就是說:正德年間,人均佔有耕地面積約爲6.25市畝,100年後,人均佔有耕地面積約爲4.19市畝。按照當時畝產糧食的平均水平估算(郭松義的南北方差異加權法計算)下來,一市畝地可產糧食(稻或麥、含殼)1.86石,合256市斤。這就意味着,正德年間一個普通農民理論上一年可生產糧食1600市斤,到了天啓年間,一個普通農民可生產的糧食只有1072.6市斤。

這個數據的變化會對市場產生何種影響呢?我們先預設一個農民一年需要消耗的口糧爲360斤(低標準)。這就需要520市斤左右的含殼稻麥。另外每畝需要扣除0.33石的谷種,即45.4市斤,在正德年間,擁有田產的自耕農每年需要保證283.75市斤的谷種不能被食用,到了天啓年間,這個自耕農需要保證有190.2市斤的谷種不能被食用。根據上面的數據,我們大致可以估算出在這兩個時期,普通農民還剩下多少糧食可供於交換。

明正德年間,一個農民理論產糧1600市斤,減去自身消耗糧食520斤,再扣去種子283.75市斤,還剩餘796.25市斤。到了天啓年間,一個農民理論產量1072.6市斤,減去自身消耗糧食520斤,再扣去種子190.2市斤,還剩餘362.4市斤。這裏需要說明的是:作者還沒有將地方捐派、國家賦稅;其它農業生產成本(耕牛、水利、勞動工具等);生活開支(服裝、婚喪、祭祀、娛樂、醫療教育、贍養撫幼、房屋修葺等)硬性開支計算在內。由於明代全國南北方生活習俗差異較大,收入水平差距也大,無法開列出一個詳細的計算標準,這裏只能根據明代惠安縣知縣葉春及提出的《節用二條》來估算老百姓的年歲結餘情況。

葉春及把普通農民一年的毛收入(去稅之後)分爲10等分,其中7份用作日常開銷,即我上文所開列的那些細項,剩下3份用作備荒之用,這裏暫時可以把這三份看成是可用作交換的部分。那麼大概可以估算出:只需要繳納國家賦稅和地方捐派的自耕農,正德年間每年約有215斤稻穀可用作到市場進行交換,天啓年間每年約有97.8市斤糧食可用作市場交換(這兩個數據已扣除賦稅捐派)。

由此我們就可以瞭解從正德到天啓年間,明朝豬肉供需市場的大致背景了。正德年間,普通自耕農的購買力強,每年人均可支配稻穀爲215市斤,到了天啓年間,普通自耕農的購買力降低,年平均個人可支配稻穀爲97.8市斤。正德年間年均社會總體可支配稻穀(215市斤*人口8000萬)爲172億市斤,天啓年間年均社會總體可支配稻穀156.48億市斤。無論是從人均還是市場總體上來看,市場購買力正德年間都比天啓年間要強。而作者前面已經指出,明清兩代的農業生產水平並沒有顯著的提高,豬肉產量也不會發生巨大波動,也就是說供方市場相對不變。但爲什麼購買力強,存有更多潛在購買機會的正德時期,豬肉反而更便宜呢?

明代豬肉市場之外: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

在明清時期,豬肉在普通農戶的家庭食品清單裏,並不是必不可少的一類。與糧食這種剛性需求比較起來,豬肉只是一種彈性需求。按照德國統計學家厄恩斯特·恩格爾提出的定律來看,當居民的收入提高時,基本食品的需求量增長放緩,而對奢侈品的需求快速增強。相反地,當居民收入降低時,他們對奢侈品(彈性類型商品)的需求量也隨之降低。

但作者前面已經用很大一段篇幅介紹了明代消費市場這100年的環境,按照經濟規律來分析的話,原則上是正德年間的豬肉價格更高,而天啓年間的豬肉價格更低。因爲正德年間會有更多的人願意消費豬肉且他們具備這樣的能力。豬肉市場從理論上講,整體應呈現需求大於供給的局面,價格走高。但情況卻恰恰相反,當天啓年間人均收入降低,豬肉這種彈性需求量受到抑制,豬肉市場理論應呈現供大於需的局面,價格走低。但此時豬肉商品的價格反而更貴了,莫非其中還藏有什麼幺蛾子?

爲了避免一些讀者產生不必要的延申或疑惑,作者首先要對明代小冰期導致糧食減產的問題做一個說明。作者看待氣候惡化對糧食產量的影響,持有兩個基本原則:1,不過分低估氣候因素帶來的糧食減產問題,但需要細化到相對比值,以及影響的範圍和時長。2,不高估氣候惡化帶來的糧食減產問題,尤其不把直接影響與間接影響統歸到氣候問題上,具體問題仍需要具體分析。

作者從郭松義、帕金斯、管漢暉等先學前輩的研究成果中,統計出了他們對1600年左右明朝糧食總產量的估值。分別是:1716億市斤、1500億市斤(以小麥加權計)、1716.25億市斤。人口以1.6億計算,則人均糧食年產量綜合平均值爲992.5市斤。而處於明朝盛世期的正德年間,從同治《上海縣續志》嘉慶《常熟縣誌》裏記載的數據可知,每畝(中上田)產米137市斤,折算稻穀約195市斤。把這個高水平數據計進全國個人平均產糧數所得到的數值也僅爲1218.75。但讀者應該注意,我這裏是將正德年間南方高產糧食區的單位數值與天啓年間的平均數值拿出來比較的,因此,無論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影響有多惡劣,至少在糧食產量上並沒有體現出懸殊的差距。

因此,我在這裏暫且做一個不成熟的小結:氣候變化並沒有帶來糧食產量的大幅波動,豬肉產量也不會因氣候問題而產生較大浮動,更不足以衝擊以農業爲基礎的商品經濟市場。排除了市場自身變化的因素外,我們還需要考慮明代白銀貨幣的通脹問題,因爲篇幅有限,作者在此不能鋪展開來詳細陳述,推薦大家閱讀我的另外一篇文章:《明帝國8億存量的白銀去哪了?李自成爲何在國庫中只找到10萬兩?》。但可以肯定的是,白銀作爲貴金屬性質的流通貨幣,其通脹幅度不會很大,絕對不可能像豬肉價格一樣上下浮動400%~2150%。儘管明朝中後期大量進口海外白銀約3.8億兩,但仍然不足以支付國內商品、財政等項目的開支,以至於在清朝仍然大量進口白銀來補充。

現在似乎陷入了一個困境,因爲決定價格的市場供需,商品價值,貨幣問題等因素都不能解釋豬肉價格飛漲的原因。這個幺蛾子實在是隱藏的太深,或者說它一直很明顯,只是我們忽略了。作者下面就要把這隻幺蛾子抓出來,它就是一隻看得見的手和一隻看不見的手。

看不見的手:這個已經不需要說太多,實質上作者前面所有的篇幅都在討論這隻手。在經濟學的定義中大概可以這樣說:在理性人佔據的市場中,趨利、自私的本性促使市場經濟形成了價格機制、供求機制和競爭機制。這些機制就像一隻看不見的手,在冥冥之中支配着每個人,自覺地按照市場規律運行。只是,明朝從1500年~1600年,這隻看不見的手不僅看不見,而且也沒有起到理想中的作用,因爲另外一隻看得見的手正在主導着大明王朝的經濟未來,這隻手又被稱之爲凱恩斯國家干預經濟理論。

大明王朝做錯了什麼?

從施政成本的角度看,管理富裕地區要比管理貧窮地區劃算。排除舞弊貪墨等因素不考慮,明朝官員大多會選擇富裕的地方去當父母官。因爲治安有保障、社會轉移支付(福利、公共設施建設)能力強、每年向國家應納稅額也能足額上繳。而貧窮地區則不同,貧窮就會有治安隱患、治安隱患會額外增加財政支出,就會影響政府轉移支付能力,從而導致當地更加貧窮,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明朝是一個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國家,這有區別於地方政權。因爲就算是最貧困的地區,明帝國也不會棄之不管,這裏的饑民就算從一個城市逃奔到另外一個城市,甚至是逃到另外一個省,軍隊也不可能像對待敵人一樣將他們消滅,而是要從全國各地調配儘可能多的物資來解決危機。因爲饑民可能會把臨近地區的糧食也消耗完,引來更大範圍的饑荒和騷亂。

這只是一個小例子,但大體能說明明帝國的統治思路。即把全國的收入儘可能平均攤銷到每一個地方,且傾向於把更多的收入分配到更加貧困地區。明末江南地區就曾流傳“江南賦稅半天下”的坊間言論,姑妄聽之。不過像蘇州、常熟、松江一帶,每年向國家繳納的賦稅和鈔引等其他收入的款項的確是遙遙領先於其他地區。這個思路極其符合木桶原理:即一個木桶所能容納的最高水位取決於這個木桶的最短一塊板的高度。而打造這個木桶的那隻看得見的手,就是明政府過度干預型的國家經濟調控政策。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干預家庭經濟的個人自主權:典型的做法例如發佈行政命令,要求西北方多種棉花,要求江南地區多養桑蠶。在一些西北地區,如果普通農戶種棉耕地面積不足耕地的五分之一,會面臨罰金或勞役懲處,南方一些地區的稻田會被強令改成桑田或其他經濟作物田,從經濟收益的角度看,種棉花或養蠶的收益,單畝獲利一定高於種水稻或小麥,但從全國的角度看,棉絲產量雖然提高了,但是糧食總產量卻降低了,尤其是北方本來就處於低產水平,此時的糧食危機就更加明顯了。如何彌補這一問題呢?就是從南方向北方輸送糧食,實際上,絲綿收益很多就被運輸成本消耗了。

無法觸底的白銀需求,加重了支付成本:依據黃仁宇的估算,明代從16世紀開始,年均田賦約2200萬兩,鹽引款項200萬兩,其他26種雜項的財政收入約350萬兩,合計約2750萬兩。扣除從地方轉運到中央再分撥到各部門地方的時間,以及第二年徵收稅銀的時間,全國至少要有5500萬兩的白銀無法參與正常的市場流通。而明代全國的白銀總儲備約8億兩,也就是說至少有6.875%的市場商品實際上是無法流通的,因爲沒有充足的白銀來支付他們。而且是國家賦稅收入總量越大,問題暴露得越快。(這裏沒有細化流通率的問題,只是提一個印象供讀者理解)。

從絕對控制到完全失控:此時我們再串聯起來分析一下,當個人及家庭失去一部分經營自主權,地方也因爲統一的經濟調控而失去了一部分經營自主權的時候,他們將更依賴政府的調劑功能。南方的紡織業可能更加依賴從西北運來的棉花,西北可能更依賴從南方運來的糧食。明政府實行這一政策是想將國家經濟更有效率地運行,並加強政府的干預能力。但問題也隨之而來,因爲政府手中沒有足夠的白銀來及時支付物資的調配費用。因此,包括市場貨幣的定價權和向平民發放貸款的能力也隨之喪失。

最後,我們回到豬肉價格上來再討論,我試舉例全國現在有6.875%的豬肉商品沒有白銀來支付,國家也沒有款項來發放貸款給消費者,那麼這些豬肉理論上是不能在市場上流通了。這些豬肉商人爲了獲得充足的資金再生產,不得不向民間高利貸商人籌措本錢,這個成本是需要攤銷到之後得豬肉商品上去的,在西北,這種情況更加嚴重,因爲明政府短期內無法支付調配物資(例如豬飼料)的白銀,豬肉商人又無法從政府手中貸的款項來購買飼料,高利貸便成爲了盤剝商人的殺手鐧,而且由於運輸成本的疊加,豬肉價格更是遠遠超過江南地區。

實際上,市場商品價格的失控,起因是由於明政府過度干預了地方經濟的自主權,降低了家庭經濟抵禦風險的能力,過度依賴於中央的統一調控,而後是因爲白銀流通量不足,讓民間資本鑽了空子,控制了定價權和信貸市場,從而讓物價失去控制。這裏我並不否認天災因素、人禍因素,但即使不發生這些,大明王朝從1500年開始,從白銀漸漸成爲硬通貨時開始,就已經預示了不太美好的結局。豬肉上漲400%~2150%,都只是那個時期見怪不怪的一個笑話罷了。

參考文獻

《明代的物價波動與消費支出——兼及明朝人的生活質量》陳寶良

《明代農業經濟與農村社會》高壽仙

《明代海外貿易管制中的尋租、暴力衝突與國家權力流失:一個產權經濟學的視角》郭豔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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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紳士的收入》張仲禮

《中國農業的發展: 1368 ~1968 年》帕金斯

《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究》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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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經濟通史》全漢昇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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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貨幣史》彭興威

《中國人口史, 第四卷, 明時期》曹樹基

《明清江南商業的發展》範金民

《明清江南消費性質與消費效果解析~ 明清江南消費經濟探測之一》王家範

《中國封建社會農業經濟結構試析》王家範

《中國農村經濟資料》馮和法彙編

《明清農業史資料》陳樹平;蘇金花;趙慧芝

《清代中國的物價與經濟波動》岸本美緒

《16世紀中國明代之財政與稅收》黃仁宇

配圖部分參考《經濟學百科》DK出版社

古代典籍類:《明實錄各卷》《陳確集》《閱世編》《客座贅語·米價》《露書》《骨董瑣記·田價》《石洞集·惠安政書·節用二條》《五雜俎》《上海縣續志》《常熟縣誌》《實政錄·民務·小民生計》等等。

其他說明:

1,明代中後期土地兼併情況嚴重,文中只分析了自耕農的收入與開支,並以此推測整個明代社會的商品供需市場情況,是不嚴謹的。

2,明代自1500年後,白銀開始成爲硬通貨,並不是一種突發情況,作者欠缺的主要數據是市場白銀流通總量究竟有多少。鑑於明政府財政收入支出經常性地出現張冠李戴地情況,這一數據沒法從史料中得出。如:地方常常會將田賦以鈔引款項上報戶部,中央有時撥款到地方地水利建設款又會被用作賑濟之用。因此作者提出白銀支付不足且有6.85%的空額,並不是準確數字,望讀者理解。

3,關於明代集鎮、城市豬肉商品的流通量,作者暫時仍然無法得到準確的數字。有待從更多的史料裏蒐集,文章所認爲的豬肉供應量是依據糧食產量浮動進行的推測,與實際情況難免出入,望讀者重視。另外,再次感謝賢達們耐心讀完該篇文章,作者學問淺薄,所作議論難入行家青眼,深望老師專家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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