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把离婚冷静期这件事情拿出来说一下。

反对离婚冷静期在网络上成为一股很大的力量,他们的心理是什么呢:我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才离婚的,对于一坨我忍无可忍的屎,我一秒都不想再多看。反对者一定会将自己置于一种非常恶劣的环境之中来思考。毕竟没有这样的环境,大概也没人想要离婚。

而一份题案,能在国家范围内进行讨论或者进行修订,我想必然是经过了大数据的分析。在百度上,随处可见“双独婚姻”和八零后婚姻稳定度的介绍和诠释。而且冷静期这一法律在很多发达国家是有章可循的。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认认真真做普查了,大数据怎么不拿出来让大家开开眼呢?

作为国家层面,希望通过冷静期来达成的目的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是防止冲动型离婚。所以我们这里要思考的第一个问题是婚姻冷静期能不能防止冲动型离婚?第二个问题是婚姻冷静期将对一些特殊情况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我认为是可以防止冲动型离婚的。

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在专家的解释中,家暴和出轨可以避开冷静期直接离婚。但是认定为家暴和出轨容易吗?假如说一方被认定家暴和婚内出轨,但是一时间对方拿不出证据,想要离婚,则需要进行诉讼。诉讼能拖到多久呢?三年都是有可能的。如果对方存心恶心你,根本就消失了,个人不仅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而且还要走上漫长的维权之路。

我翻阅了家暴的相关法律条文,处罚不重,采证困难,而且最奇葩的是,偷拍的或者暗中监视属于侵犯另一方隐私,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抓出轨基本是完全无解的。

所以说,这个条文看似对它想要规避的东西有用,但是实际上就是一坨狗屎。他让那些通过协议离婚来远离家暴和出轨的人更加艰难。假如说八零后甚至九零后真的都是非常不稳定的产物,那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往后调一调。最后国家强制冷静,是因为对这届成年人很失望?感觉做不出正确选择吗?

但我相信,选择离婚,一定比选择结婚的时候更正确。人的自由不体现在说是,而是愿意背负一些东西说不。

另外,我想再说一下。那些劝你结婚的,没有人会真的在意你是不是幸福;那些劝你不要离婚的,也没有人在意你是不是真的幸福;他们告诉你的,不过是他们心里的性价比。另外,你对于他们而言,则是一个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永恒的物件,你应该被静置,放在那个那个位置。

为什么现在上面的人可以通过司法来对家庭事务指手画脚了,这样的蠢货之所以出现难道不是因为社会和民众太愚蠢太宽容了?而且试想一下,夫妻双方必然是掌握生产资料的一方更容易背叛,当另一方想要切割并保证自己的一部分权益之后,三十天的缓冲足够改变很多事情了。我想这才是冷静期的初衷吧。

法律每年都在完善,但是告诉你18岁能生孩子的是他们,三四十岁离婚了是冲动的,也是他们。但我真的不知道除了发微博还有什么办法能参与一下国家层面的平台博弈,倒是有点羡慕那些生气的美国人,因为他们觉得成本是挺合适的,就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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