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萬物之靈,人類畢竟沒有利爪尖牙,空手打死老虎的武松式人物,一般只存在於文學作品之中,能在野外光着膀子主動和虎豹PK的猛人歷史上都沒有見過幾個。但是凡事沒有完全的絕對,在特定的環境特定的時機下,也有徒手做掉猛獸的存在,雖然可以說是鳳毛麟角滄海一粟。今天讓我們來看看徒手殺傷猛獸的事蹟中,是否存在着什麼共同點吧?

十九世紀的探險家卡爾·阿克雷(Carl Akeley),在1896年的某一天,於東非索馬里採集動物標本時,突然遭到一頭豹子的襲擊,獵槍被打掉,豹子張着獠牙咬向他的咽喉,出於求生的本能,他用手臂擋住喉嚨,雖然手臂被豹子咬中,但好歹沒被一口咬死。

在和豹子的纏鬥中,這哥們乾脆把整個右手塞進豹子的嘴裏,一直捅進豹子的喉嚨深處,再用身體壓在豹子身上,直到把可憐的豹子活活憋死。

豹子雖然死了,但是卡爾的胳膊也受到重創,驚魂未定的他回憶到:“我感覺不到疼痛,事實上,我根本沒想到我會活下來,這是我不放棄的結果。”最重要的是,被他殺死的豹子還是一頭尚未完全成年的豹子,體重爲72斤,力量速度都未達到巔峯,而卡爾本身的體重是這隻豹子的兩倍以上。

1975年3月25日,湖北省神農架林區宋羅鄉19歲的女村民陳傳香,在隨本村的生產隊社員一起到山間農田裏挖土豆的時候,突然遭遇到一頭豹子的突襲,人們嚇得四散跑開,而行動緩慢的老人柯正玉被豹子撲倒在地,命懸一線。

陳傳香沒有和其他人一樣四處亂跑,而是從後面猛地撲在了豹子身上,扭住豹子的頭部,用盡全部力氣,連踹帶扭,最終豹子的腰骨被壓斷,兩條後腿無法動彈,頭部也扭不回來,結果被陳傳香活活打死,不過據說這隻豹子的體型也不大。事後陳傳香成遠近聞名的“打豹英雄”其事蹟還上過人民日報。

無獨有偶,肯尼亞的農民丹尼爾·姆布魯格,在2005年的時候也徒手幹掉了一頭豹子,那時丹尼爾正在位於大山附近的農田幹活,突然一頭豹子從齊腰高的草叢中竄出來,瞬間把他撲倒咬向他的喉嚨。

此時這個農民的手中雖然還有一把砍刀,但是在情急之下,突然丟掉刀把右拳打進豹子張開的嘴巴里,拼命掐它的舌頭死不放手,最終等到鄰居趕來後用砍刀結果了這隻豹子,丹尼爾的右手雖然被嚴重咬傷,但是好歹保住了一條性命。

綜上所述,正所謂“狹路相逢勇者勝”,在遇到危險時,只要不要驚慌,冷靜沉着,總能找到解決辦問題的辦法的。但是,最後還是必須說明,在一般情況下,不使用槍械或者武器的,戰勝大型野生動物的幾率極爲渺茫,所以還是不要輕易的去直面存在着危險動物,即使是長久養在動物園裏的野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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