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演員高以翔在綜藝節目過程中猝死,確實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本人首先對死者表示自己的一份惋惜之情。

高以翔的事件,其實應該算是一起隨機偶發事件,並不具備普適性的、類似經驗教訓類的意義。

35歲,正值盛年,高大英俊且充滿生氣的高以翔,以這種突如其來的方式離開我們,確實是充滿了話題性,所以媒體的報道也鋪天蓋地,很多媒體總是想從這個事件中總結出不同尋常的意義,而在我看來,其中的很多觀點和看法都有偏題的嫌疑。

很多媒體把指責的矛頭對準了攝影師,原因是當時高剛剛倒地的時候,他們在第一時間只顧着拍攝高癱倒在地的畫面,卻不施救,過於冷漠。

這些媒體的指責其實並沒有太多道理,他們的所有論點,都是建立在,當時的工作人員和主辦方,具有判斷高以翔病情的能力基礎上的,可惜他們並沒有。

當時衆人都沒有意識到,猝死這種在現實生活中的極小概率事件,就發生在他們面前。

攝影師抓拍,只是把高以翔的倒地認爲是一次普通的暈倒,不排除有人誤解爲是一場爲節目效果安排的秀。

當然,也有人說,高在倒地前,曾經說過一句:“我不行了”,應該算得上是一個警告信號,但是攝影師們卻依然故我,以拍攝爲先。但我卻認爲:“我不行了”這樣四個字過於泛泛,並無法表達出比較精確的事態緊急之感。一般人運動時候過於勞累,說一句“我不行了”,然後癱倒在地很正常,不足以使人聯想到極端的危險情況。

所以我認爲,在場的攝影師,絕對不是因爲人品上的問題纔不施救,他們確實對現場情況估計不足。

那麼,這起悲劇,究竟該探討什麼呢?我覺得,應該從更宏觀的層面分析,比如整個娛樂圈的行業狀態。

如果說在國內,還有什麼圈子比以996著稱的it圈更辛苦,那就只有娛樂圈了。高以翔參加的真人秀綜藝類節目,由於是周播,經常要趕工,通宵達旦,食宿混亂都是司空見慣的事兒,本來就是傷害身體健康的重災區。

高以翔之死,一方面可能是自己的心臟本身就有問題,另一方面也跟業態的身心負荷過大有關。

我認爲,要避免類似悲劇,至少要做到兩方面:

第一、當然就是從整體上減少娛樂圈業界的工作強度,不能以犧牲工作人員的健康爲前提,來拼收視率。

第二、應該做好對參加節目的工作人員的一個事前健康情況調查,比如搞體檢,或者向當事人拿到有資質的體檢報告等等,再確認每一個人員的工作強度和力度。

當然,真正治本的方法,還是第一個,其實真正的藝術作品真的是慢工出細活,像這種趕工搶收視率的作品,第一是把人弄得很累,第二也不會帶來有沉澱有深度的好作品。

浮躁的娛樂圈,應該好好調整一下了,拼命三郎不值得提倡,身心健康,循序漸進,纔是真正的創作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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