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農業大國,糧食生產在國民經濟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糧食高產基本上可以保證國家的和平與安全,一旦發生饑荒,影響糧食的種植和生產,人民就會流離失所,沒有糧食,這將不可避免地導致世界動盪。

在這些災害中,蝗災對糧食生產影響很大,此外,蝗災通常伴隨着乾旱,可以說是一種附加災害,給人民羣衆帶來了極其嚴重的危害,(古蝗災)

在古代,爲了治理蝗災,可以說我們已經盡力了。

因爲古人一直認爲,由於統治者的不道德,人民中爆發了各種自然災害,所以這場災難是天才造成的,因此,當遇到蝗災時,統治者首先想到的是從道德上解決問題,比如,我們要下詔書,燒香祭天祭地,送瘟神等等。

所有這些措施都是向天認罪和向天認罪,這表明皇帝失去了他的美德,需要向天堂承認他的錯誤。

但是,在古代,有另一種觀點認爲,皇帝失德不是皇帝的錯,而是大臣(主要是首相)的錯,這是大臣沒有向皇帝請示,或者大臣混淆了朝廷,矇蔽了皇帝,因此,這一責任應該由部長來承擔,他需要受到懲罰、降職甚至被殺來感謝全世界。

古人除了認爲是統治者失德外,還認爲蝗災等自然災害是簡單辯證理論認爲自然界陰陽失衡的結果,換言之,這是善惡缺位的結果,公義不夠,所以有惡,最好的辦法就是用正氣來壓制邪氣。

在貞觀正堯,據記載,唐太宗舉行了吞食蝗蟲的儀式,唐太宗皇帝自然是郎朗正氣,代表“皇帝”,蝗蟲天生邪惡骯髒,代表“昆蟲之王”,唐太宗利用“人帝”的力量壓倒“蟲帝”,即讓義壓倒惡,使世界迴歸充滿義的世界。

當然,在古代,不可能完全相信這一制度,也不可能進行具體的滅蝗行動,古人在這方面有許多書和記錄,比如徐光啓的《除蝗》和陳方勝的《捕蝗》以及顧炎的《整體治蝗法》,都爲古人的治蝗提供了有益的經驗,(蝗災後的唐朝)

新中國成立後,蝗災形勢也十分嚴峻,據史料記載,1951年,我國78個縣發生蝗災,受災面積達1300多萬畝,1952年,全國19個省594個縣發生蝗災,受災面積達3779萬多畝,1953年,夏蝗災受災面積515萬畝,接着,秋蝗災害又變得嚴重起來,1954年,中國又發生了一次夏季蝗災,面積840多萬畝,1955年,全國又發生蝗災,面積1464萬畝。

新中國成立僅幾年,就發生瞭如此嚴重的蝗災,但是,到目前爲止,應該說蝗災很少,雖然最近的沙漠蝗災已經逼近我國邊境,但它給我們帶來了巨大的威脅,但這畢竟不是中國的原始現象,目前,我國蝗災已基本得到控制。

所以,建國時,蝗災非常嚴重,我們怎樣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當然,我們現在對蝗災的出現有了明確的科學認識,我們不能再像古人那樣崇拜神靈,而要對蝗災問題進行一些有針對性的治理,(用殺蟲劑除蟲)

20世紀50年代,中國製定了“打早、打小、打”的蝗災防治政策。

所謂“抗旱”,就是要知道,蝗災往往發生在旱災之後,換言之,當發生乾旱時,即使有太多的乾旱天氣,我們也應該開始預防蝗災,避免在蝗災後匆忙行事。

所謂“打小”,就是說蝗蟲很小,甚至是蟲卵,都要殺掉,在它們開始生長之前,決不能讓它們生長成氣候。

所謂“打架”,就是把所有人都殺光,蝗蟲一年繁殖幾代,此外,蝗蟲的生產力驚人,一隻雌蝗蟲可以產卵200多個,因此,如果我們不把蝗蟲全部殺死,那將是繼夏蝗蟲之後的秋季蝗蟲,這些蝗蟲會過季,喫掉莊稼的葉子和莖,然後喫掉莊稼的果實,因此,要根據蝗蟲的生長情況,在每一季都要割草紮根,以免蝗災死灰復燃。

當然,除了好的原則,還有好的方法,它是通過人工除蝗、機械除蝗和藥物除蝗三位一體來實現的,特別是,毒品對蝗蟲的影響是巨大的,當然,過量使用農藥也破壞了生態環境,這也可以分爲兩種。

總之,有了好的原則、好的方法,建國後,這場嚴重的蝗災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參考資料:《貞觀政治家》、《刺槐書》、《刺槐研究》、《刺槐治蝗通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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