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司法部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局發佈《關於調整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時間的通知》。證實2020年法考延期舉行。#法考延期舉行#

通知稱“經研究決定,原定於2020年9月5日、6日舉行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暫定延遲至2020年10月底舉行,原定於10月17日舉行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暫定延遲至11月下旬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相關工作安排,以司法部公告爲準。”

關於這則延期舉行的通知,大家怎麼看?一方面,有的考生歡呼有更多的時間備考今年的法考了;另一方面,不少考生並不看好這次延期,雖然表示很無奈,但是還是非常不贊同。

從延期舉行的理由來看,我們都非常理解的,特別是今年上半年的大部分考試都延期舉行了,即便是高考都延期舉行了。因此法考延期理由還是比較容易被社會所接受的,但是我們也關注到以下事實:

一是原定於2020年9月5日、6日舉行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暫定延遲至2020年10月底舉行,原定於10月17日舉行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暫定延遲至11月下旬舉行。也就是法考主觀題與客觀題考試時間之間的時間間隔變短了,可能只有3個星期。想一次性通過這2場考試並非易事。

二是法考時間的延期,意味着最終法考通過的時間延期,進而影響到後續相關工作的開展,因此務必妥善解決好這些問題。

我們都知道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從事法律工作的大前提,當前法考允許在校大四學生參加,這樣他們大四畢業時就可以直接從事法律工作,切實解決了他們的就業問題。但是並非所有考生都能通過法考,而且法考的通過率極低,那麼就需要進行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的考試。現在我們假設某大四考生第一次沒有通過考試。正常情況下,他可以選擇第二年的九月份參加法考,如果考試比較順利的話,11月份就可以知道是否通過法考,進而安排好求職工作。

而我們知道國考、省考的時間一般在10月份之後,這樣通過法考的學生就可以直接報名參加,但是一旦延期舉行,如果國考、省考不延期舉行,那麼屆時很多學生將無法參加當年的考試,畢竟絕大多數法律崗位要求通過法考,而自己還沒有通過,怎麼辦?希望有關方面能夠妥善解決。

還有一個影響,就是如何處理好與考研的關係?當前只是知道法考延期舉行,而且要到11月下旬舉行。屆時距離2021年考研僅剩一個來月,在當前考研越來越難的情況下,很多考生不得不放棄法考。假如該考生順利考上了研究生,問題還不大,一旦考研失敗,那麼他將面對一個非常不好的現實:要麼選擇不需要法律資格證的崗位,要麼待業認真備考下一年的考生。我想這對考生來說,都是非常糟糕的情形,特別是法學本科的就業率本來就不好,這樣豈不是更難?

以上就是我們對本次法考延期的簡單分析,你怎麼看本次延期,歡迎互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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