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執行人拒絕履行義務,山東章丘法院“搶收”其850畝小麥

6月上旬,山東的小麥陸續進入收割的季節。

6月17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法院獲悉,一週前,10日早上,章丘法院20多名執行幹警,組織了8臺大型聯合收割機,在章丘相公莊街道巡檢村“搶收”850畝的成熟麥田。這850畝小麥是被執行人王某所種,法院要把這些麥子變賣款項過付給申請人抵債。

章丘法院審管辦一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法院收割涉案麥田之前通知了被執行人王某,執行幹警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保證了公平公正。

該工作人員稱,近幾年收割老賴涉案麥田的案例比較少,這次收割850畝涉案麥田的案件還是比較特殊的。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6月15日發佈的消息稱,“收麥”的震懾效果立竿見影,還撬動了另一起涉及200多畝小麥的類似案件執行,目前被執行人已主動找到章丘法院法官履行義務。

前述消息還稱,850畝小麥當天全部收割完畢,共29萬餘公斤,變賣小麥款50餘萬元。在扣除小麥水分及收割機等相關費用後,剩餘款項隨即過付給申請執行人衝抵執行款項。

章丘法院官網公佈的消息顯示,6月10日當天,由章丘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帶隊,章丘區法院二十餘名執行幹警清晨5點多鐘便在法院集結完畢奔赴涉案麥田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分爲三個小組,一組負責維護割麥現場秩序,一組負責小麥運輸過程的秩序維護,一組負責對小麥稱重、記錄。收割完的小麥送至小麥收購點經質檢、過磅後出售,全力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合法權益。

章丘法院方面介紹,2019年10月,法院審理相公莊街道巡檢村民委員會與王某承包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判決王某給付相公莊街道巡檢村民委員會承包費148萬餘元賠償損失,並將涉案土地850畝恢復原狀返還該村。王某提起上訴,濟南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前述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在2020年5月下旬,章丘法院收到相公莊街道巡檢村民委員會的執行申請,並依法予以立案。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被執行人王某始終未履行義務。隨着涉案承包土地上的小麥慢慢成熟,爲保障相公莊街道巡檢村集體和村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能夠實現,根據當事人申請,章丘區法院執行局決定對涉案土地上小麥進行收割並過付給申請人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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