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歷朝歷代中的“商人”,幾乎都是非常特殊的羣體。因爲自古以來就有“重農抑商”,亦或是“重農不抑商”的爭論。這種持續了幾千年的激烈的爭論,其核心問題就是土地與商業之爭。我國是以農爲本的農業大國,人們只有在土地上發揮餘熱,才完全符合生產力的發展。

如果追溯古代商人誕生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至商朝末年。再確切一點說是商朝覆亡之後,遺留下來的殷商遺民即“商人”,最終構成了古代商人的最初雛形。筆者認爲當商人出現之後,古代“四民”基本體系就此形成。

按照士、農、工、商的排位順序,其實就已經可以反映出,古代商人在當時社會中的地位。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從西周初期開始,一直到北宋建立之前的2000多年內,商人一直都是不適農業、不識五穀的代名詞。

筆者認爲如果從商人自身來講,他們在明知道不受人者待見的前提下,之所以不遺餘力的頻繁從事商業活動,除了與其階級屬性有關係之外,其實最重要的是爲了謀生。因爲在古代商人非王公貴族,也不屬於公卿士大夫階層的羣體,爲了生存不得不自求生路。

實際上如果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古代商人之所以會成爲,當時社會中擁有財富的一羣人。主要是因爲他們會根據供求關係,販賣人們需要的各種商品。雖然鹽、茶、鐵器、牲口,在當時屬於明令禁止銷售的物品,但在巨大利益的驅使下,他們依然冒着被砍頭的風險,明知不可爲而爲之。

從古代商人地位變遷,窺探古代商業發展規律

在現代社會,商人是令人很多人,都特別羨慕的多金職業。在寬鬆的商業環境影響下,很多有生意頭腦的人都紛紛下海。雖然海中的浪潮非常洶湧,但依然有很多水性好的人,在商海中博得了榮華富貴,這也讓很多人燃起了經商的熱情。

事實上如果將時間推至封建社會,相信大多數人都會對經商嗤之以鼻。這主要是因爲當時的商人,作爲“四民”中的最末等,可以說在普羅大衆的眼中,簡直就是善於鑽營、投機取巧的代言人。而且在古代社會從事商業活動的人,也往往都是沒有社會地位的“賤民”。

在這種社會思想的影響之下,商人無論在奴隸制還是封建制社會,都是被士、農、工輕視的職業。正所謂“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因爲只有讀書才能做官。而在當時社會當官是很多人的夢想,因爲當官之後不僅會進階等級,而且還會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但商人階層雖然擁有財富,不僅不被允許從政,而且相對而言,他們的社會地位也相對較低。即使是每天都與土地打交道的農民,受尊重的程度也要比商人更高。這其實主要與當時生產力過低,並依賴農業發展經濟的現狀有關。

一、古代統治者抑商的原因

在大多數現代人的心目中,商人都是擁有絕對財富的羣體。他們不僅可以過上富貴生活,而且其社會地位也不可同日而語。很多商人的企業,早已成爲了當地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甚至很多商人還參與到了,國家或地區發展的未來計劃中。

但是生活在歷朝歷代的商人,不僅被統治者視爲眼中釘、肉中刺,而且還想盡辦法去壓榨他們的剩餘價值。實際上從西周時期開始,商人就被冠以“蛀蟲”的稱謂。這主要是因爲商人是離開土地的人,而當時社會由於天災、疾病,以及永無休止的戰爭,導致人口數量急劇下降。

本來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就少,如果農民都放棄土地開始經商,那麼就肯定會對農業生產造成嚴重影響。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如果種地的人越來越少,糧食產量也會隨之而銳減。這其實就動搖了國家統治的根本,如果老百姓經常食不果腹,那麼就很容易發動來勢洶洶的農民起義。

這對於統治者來說,絕對不是一個好消息,所以纔會對商人大力打擊。事實上秦朝的建立,纔是商人惡運的開始。商鞅變法對商人的限制,達到了歷史上最殘酷的時刻。因爲獎勵耕戰、重農抑商,纔是商鞅變法的真實目的。

二、商鞅變法,重農抑商

筆者認爲重農抑商政策出現之後,開啓了封建社會時代,抑制商人的新高潮。《商君書·墾令》中曾言:

“使商無得糴,農無得糶。農無得糶,則窳惰之農勉疾。商無得糴,則多歲不加樂;多歲不加樂,則飢歲無裕利;無裕利則商怯,商怯則欲農”。

這段話的大意就是,抑制商人,可以從禁止販賣糧食開始。如果商人無法販賣糧食,並且回到土地上種糧食,那麼老百姓就不會有飢餓。當商人無法獲取經濟利潤時,他們自然而然的就會重回土地,這樣開墾農田的人就會增加,而糧食產量也會增加。

《商君書·墾令》中另有:“貴酒肉之價,重其租,令十倍其樸”。簡而言之就是提高酒肉的價格,然後增加商戶的租金和銷售稅。這樣就可以讓很多人,對經商這件事望而卻步,實際上這種做法也是想,打消人們的經商熱情。

劇《商君書·墾令》記載:“廢逆旅,則奸僞躁心私交疑農之民不行。逆旅之民無所於食,則必農,農則草必墾矣”。大概意思就是禁止百姓經營旅店、客舍,因爲人們一旦經商就會廢棄黃總第,那麼土地中長出來就不是糧食,而是令人痛心的荒草。

筆者認爲商鞅變法的時候,之所以會嚴厲打擊農民經商,或者說對現有商人進行諸多限制,主要是因爲秦朝建立之初,一切都處於百廢待興的狀態,只有人們能夠重新回到土地上,並開始開墾農田種植莊稼,才能讓秦朝擺脫戰爭帶來的傷害。

事實上重農抑商政策的核心,是爲了能夠穩固封建君主的統治。而商人在從事商業活動的時候,往往都會奔波於國內的各個城市。生意做的比較大的商人羣體,甚至還會在各個國家之間穿梭。這種情況其實很容易造成人口流失,同時也會給社會治安帶來不穩定因素。

筆者認爲這纔是封建統治者,抑制商人乃至商業發展的原因。每一個封建王朝都希望能夠長治久安,尤其是古代第一位皇帝秦始皇,更是希望秦朝江山能夠世代相傳。所以很顯然居無定所的商人,很容易成爲國家安全的導火索。

三、古代商業發展規律,以及商人販賣的商品

1.古代商業模式及發展規律

如果從嚴格意義上來講,筆者認爲古代商業的萌芽,應該起源於原始社會末期的物物交換。這種最基本的商業模式在發展過程中,又促成了錢幣交換商品的商業模式。實際上當人們開始用錢買東西時,商業體系就已經建立起來。

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在當時社會,能夠從事商業活動的人,除了經常在海邊打漁的漁民之外,其實大部分都是無業遊民。他們爲了能夠獲得食物,以及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不得不開始走上了經商之路。事實上從古代商人的構成來看,其實就已經註定了他們的悲催地位。

從最開始的用物品與漁民換海產品,再到使用貝幣交換衣服、鞋帽,直至使用金銀購買大宗貨物等,其實又已經開啓了古代商業體系。實際上古代商人販賣的貨物,主要以當時社會中的需求爲標準。簡而言之就是人們需要啥,他們就會處心積慮的賣啥。

2.古代商人的發家祕籍

(1)利慾薰心,販賣戰略物資

相信對古代歷史更瞭解的人,應該知道當時社會戰爭非常頻繁。打仗除了需要大量的軍費之外,還需要很多配套的軍事物資。比如,將士們穿戴的甲冑、武器,以及騎兵上戰場時騎着的戰馬等,都是當時特別緊俏的物資。

由於這些軍事物資具有壟斷性,而且在連年的征戰中逐漸匱乏。這些由國家管控的軍事物資,絕對不允許商人在集市上買賣。就算是用來打造武器、甲冑的鐵,也都完全掌握在國家重要部門的手中。但是有很多黑心商人爲了謀取暴利,不惜與當時的官員相互勾結。

據史料記載,戰國時期大商人呂不韋,就曾與趙國王孫勾結倒賣生鐵,然後賣給秦軍以謀取暴利。這種做法或行爲一旦被查,不僅個人要擔當殺頭的死罪,即使是家中的其他親人,也會因此而遭牽連。但是在金錢的利誘之下,當時很多大商人幾乎都做過類似的事情。

(2)販賣糧食,富可敵國

除了生鐵、武器和戰馬等戰略物資之外,糧食在當時也成爲了重要商品。大家可以試想一下無論在任何年代,人們最基本的訴求就是喫飽肚子。相傳漢朝軍隊攻下咸陽城之後,秦王子嬰不得不出城投降。當這個消息傳出去之後,當時的商人幾乎都開始重重蠢蠢欲動。

有一個管理糧倉的小吏任氏,認爲無論在什麼時候人們都要喫飯,所以糧食一定是最重要的東西。任氏帶領家人開始挖掘地洞,將倉庫中的糧食全都放在地窖中。這樣做不僅可以保證自己和家人不捱餓,而且他們趁亂做起了買賣。

事實上在清朝滅亡之後,楚漢戰爭還持續了四年的時間。連年戰亂、土地荒蕪、糧食緊缺,據說當時糧食的價格不會吧,已經超出了人們的想象。金銀珠寶都已經變成了廉價的東西,一顆珍珠居然買不了一斗米。

任氏將地窖中的糧食拿出來販賣,很快變成了當時首屈一指的富豪。筆者認爲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商人一定要具有敏銳的嗅覺,任氏雖然只是一個普通的糧倉管理員。但是卻通過販賣糧食完成了,最原始的財富積累。

事實上古代社會中的商人,他們銷售的商品可以用五花八門來形容。房子、車子、土地、糧食,以及很多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百貨類商品等,都是當時社會中絕大多數商人,積累財富的重要途徑和手段。

(3)鹽茶買賣,風險大利潤高

很多歷史愛好者一定會知道,在古代社會鹽和茶屬於管控上。投資者爲了平衡所控制,鹽和茶的銷售與供應,絕對不允許商人私營此類物品。這主要是因爲鹽和茶,在當時社會中屬於緊俏商品,一旦商人控制了鹽茶銷售,就很容易導致社會不穩定因素出現。

但是縱觀歷朝歷代的商人,但凡與官員相勾結也就是,大家瞭解的官商沆瀣一氣。基本上都可以通過鹽、茶這兩種商品,賺得盆滿鉢滿甚至還可以富可敵國。當然,老百姓絕對不可以私自販賣鹽茶,否則一旦被發現就會殺頭。

結 語

在古代人的心目中,商人是一羣善於鑽營、投機取巧、逐利避害的人。尤其是在生產力比較低、農業經濟不足的時候,走街串巷或四處遊走的商人,很顯然就變成了組織者的眼中釘,所以他們的社會地位纔會特別低。

【參考文獻】

《古代商人的身份與地位略論》

《探尋中國古代商人的文化精神》

《中國古代商人的善德觀與慈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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