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公佈《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條例》

6月16日,《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條例》由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並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條例將先行區管理體制、開發建設、產業發展、服務管理等內容制度化,以立法促進先行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推動先行區建成國際一流水平的國際醫療旅遊目的地和醫療科技創新平臺。

其中政府部門將相關管理權限下放或者委託先行區管理機構行使;允許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方式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行產業項目建設;鼓勵公立醫院入駐先行區,境內外資本在先行區投資舉辦醫療機構、放寬境外資本股比限制;臨牀真實世界數據應用研究;幹細胞、免疫細胞治療等新技術研究和轉化應用;促進中醫藥傳承與文化傳播等受到廣泛關注。

(總檯央視記者 毛鑫 張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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