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入学。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应依法入小学一年级就读。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入小一的适龄儿童应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未接种的应补种后再入学。因病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教科体局提交二甲及以上医院病情证明,经批准后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举行面谈、面试、评测、笔试等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委托培训机构或个人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不得将各类考试成绩、竞赛获奖、考级证明、培训证书等作为招生参考依据。从2020年起,取消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

(三)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依法保障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未纳入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统一招生的学校保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前的招生范围,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单设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乡镇初中。涉及布局调整的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落实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四)“公民”同步。全市公民办学校坚持同步信息登记、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阆中中学古城校区初中、东风中学初中、保宁中学、阆师附小、城北小学、实验小学、城东小学、民族小学、滕王阁小学、阆中市多维外国语学校、阆中中学新城校区初中、白塔初中、江南初中、白塔小学、思源小学、阆中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池小学、凌家坝小学、阆中市川绵外国语学校、北大博雅阆中骏臣学校(以上学校统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在阆中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报名、录取。其余义务教育学校在各教育督导责任区组织下,同步实施招生工作。

(五)规范编班。各校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合理配置师资。原则上,公办小学每班不超45人,公办初中每班不超50人,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每班不超40人。

二、招生办法

2020年6月20日前具有阆中市城区学校学籍且实际就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六年级学生,通过阆中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录取。

符合在民族小学就近入小一条件的适龄儿童、直升阆中中学古城校区初中的民族小学六年级学生、已获民办初中直升资格的学生,直接录取,不参与在线报名。

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援鄂援汉或在省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于7月1日至3日到市教科体局教育股三楼320室现场审验户口簿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统筹派位。

在阆中市城区以外就读、申请在新老城区上小一的适龄儿童,于8月24日至31日,分别到江南教育督导责任区、保宁教育督导责任区交验入学资格证明材料和预防接种证明原件,符合阆教科体〔2020〕12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统筹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

在阆中市城区以外就读、申请在新老城区上初一的学生,于8月24日至31日,到市教科体局教育股三楼320室交验证明材料原件,符合阆教科体〔2020〕12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统筹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录取、派位与报名先后无关,请监护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拥堵。

(一)招生范围

幼小融通综合改革实验学校民族小学(以下简称民族小学)在满足招生范围内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面向全市招生,保宁中学在满足招生范围(沙溪街道)内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面向老城区招生,多维外国语学校主要面向老城区招生,阆中市川绵外国语学校、北大博雅阆中骏臣学校主要面向全市招生。其余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维持去年的招生范围和划片方式。

(二)招生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全部适龄儿童少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以下指导性计划招生。

1.老城区学校小一招生计划

2.新城区学校小一招生计划

3.老城区学校初一招生计划

4.新城区学校初一招生计划

三、报名与录取

(一)民族小学和民办学校在线报名与录取

1.报名(6月20日至22日)。自愿报读民族小学或民办学校的,法定监护人在现场咨询了解后,通过输入网址或扫描二维码登录阆中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整填报学生信息,选定一所意向学校。

2.录取(6月23日)。民族小学直接录取符合就近入小一条件的适龄儿童后,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小学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初中直接录取直升学生后,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未被录取的学生须参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线报名。

3.学位确认(6月24日)。法定监护人登录阆中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完成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默认为就读公办学校。

(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线报名(6月25日至7月3日)

符合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条件的,法定监护人通过输入网址或扫描二维码登录阆中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1.准确填写学生基础信息。

2.准确区分入学资格类型。入学资格类型决定录取先后顺序,法定监护人须正确选择入学资格类型并拍照上传相应证明材料。A.城区户籍房产双一致类: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有多处房产的,录入的实际居住地址务必与拍照上传的房屋产权证明所载地址完全一致。B.只有城区户籍类: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页、居住证明,录入的实际居住地址务必与拍照上传的居住证明所载地址完全一致。C.城区购房居住类: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录入的实际居住地址务必与拍照上传的房屋产权证明所载地址完全一致。D.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类: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页、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法定监护人领取工资的一年银行流水证明,或在阆中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缴费单),录入的实际居住地址务必与拍照上传的居住证明所载地址完全一致。2020年6月20日前随迁租房(寄居)且实际在城区学校就读的,选D类入学资格,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页、房屋租赁合同或寄居证明。

3.准确了解划片招生方式。新老城区小学、新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老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户籍或居住地在沙溪街道的学生只能选择保宁中学,户籍或居住地在保宁街道的学生可选择阆中中学古城校区初中、东风中学初中、保宁中学任意一所学校。

(三)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资格复核(7月4日)

7月3日,各生源学校收集本校(园)在线报名学生的相应入学资格类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幼儿园还需收集预防接种证明),安排专人分班进行复核查验。

(四)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

1.录取。7月5日,按入学资格类型依次随机录取各校新生,录取结果在阆中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发布。

单校划片招生学校招生范围内入学资格复核通过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按招生范围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A城区户籍房产双一致类、B只有城区户籍类、C城区购房居住类、D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类顺序依次随机录取。

阆中中学古城校区初中、东风中学初中意向选择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录取全部学生;意向选择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A城区户籍房产双一致类、B只有城区户籍类、C城区购房居住类、D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类顺序依次随机录取。保宁中学优先录取沙溪街道全部学生后,再按入学资格类型顺次录取保宁街道意愿报读的学生。

城区集体户口学生,按实际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录取。

2.录取结果查询(7月6至10日)。法定监护人登录阆中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3.入学报到时间(9月1日前),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四、残疾儿童入学

严格执行“轻度残疾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特教校就读、重度残疾送教上门”规定,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上,视残、听残、智残适龄儿童应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应就近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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