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则两年前的案件,在微博上引起热议,2018年7月,公安县男子魏某在和老婆邬某产生矛盾后,一点也不顾及夫妻之间的感情,故意开车冲进长江,还多次试图溺死尚在坐月子的老婆。荆州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魏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获刑七年。

闪婚、家暴、故意杀人……

2017年3月,魏某与邬某经人介绍相识,三个月后登记结婚,这应该算是闪婚,婚后的生活却并不愉快,根据媒体报道,男方婚后就和岳父母闹不和,还家暴了妻子,最后在2018年7月的时候,因为妻子要离婚,在途径公安县斗湖堤镇某码头时,魏某情绪失控,开车冲进长江。小车冲入长江后,混乱中二人从车内落入江水中。魏某趁机多次将邬某的头部往水里按,欲将邬某溺死如果不是周围的群众看到后,打电话报警并跳入江中救人,我想,魏某就不是故意杀人未遂了。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

1、结婚前,还是要对对方有足够的了解,包括对方的家庭,有时候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更是两家人的事情。俗话说,日久见人心。时间,永远是看透一个人的最真实的指标。在闪婚前,考虑清楚。

2、遇到家暴行为,千万不要忍气吞声,要收集好证据,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该说离婚的不拖泥带水,协商不成直接诉讼离婚。

3、要敬畏法律,这个案件中的丈夫完全无视法律,一审被判7年,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4、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比如,这个案件当中的女士,如果担心以后男子出狱后还会有骚扰报复的行为,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禁止令,防止个人的生命财产再次受到伤害。

总之,擦亮双眼识人,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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