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艾恬

在公安系統工作18年之久,最終走上副廳級崗位的許洋,在履新雲南迪慶藏族自治州州委副書記10個月後落馬。

6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許洋案例剖析,披露了他充當邊境走私“保護傘”、組織“地下組織部”的案情。

將槍支、彈藥私自存放於宿舍和家中

許洋是公安系統成長起來的幹部,回族,1971年5月出生,雲南大理人。

他最早在楚雄州公安局擔任民警,此後升任楚雄州楚雄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0年7月,他調任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2013年8月,許洋出任紅河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1年後又升任紅河州副州長、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許洋於2001年9月至2019年2月在公安系統工作,時間近18年。2019年2月,他調任雲南迪慶藏族自治州州委副書記,同年12月被查。

許洋的雙開通報中提到,他私藏並閱讀有嚴重政治問題的非法出版物;以私藏、接受朋友贈送等方式,先後將槍支、彈藥私自存放於宿舍和家中。

今年6月,許洋涉嫌受賄,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被逮捕。

爲邊境走私團伙充當“保護傘”

許洋的雙開通報中還提到,他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爲走私團伙提供查緝信息。

6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新披露,許洋在紅河州公安局擔任領導期間,爲走私犯罪團伙充當“保護傘”。

紅河州地處中國邊境,邊境貿易繁榮的同時,走私現象也一度猖獗。許洋利用擔任紅河州反走私綜合治理小組副組長的職務便利,與他人通謀,向請託人透露查緝走私行動的信息,爲犯罪團伙非法走私凍品、大米、白糖等提供幫助。

在許洋的“示範”作用下,紅河州公安系統多名幹部效仿。一名邊境縣公安局負責人就將固定查緝變爲機動查緝,爲犯罪團伙走私活動提供空間。

許洋被查處後,該州公安系統多名幹部也因違紀違法被查處。

培養出“地下組織部”

許洋喜歡當大哥,他喜歡“男人立世,當有一身武藝、一街兄弟”的說法,熱衷於搞結拜。

多年來,他爲自己的“兄弟”包攬公安局的相關項目、爲他們發財鋪路。“這些項目也不是什麼高科技,誰都可以做,照顧一下多年的朋友兄弟也無傷大雅。”許洋說。

許洋在提拔上也給自己兄弟“開綠燈”,甚至培養出了“地下組織部”。許洋的一名商人朋友周某成爲了“組織部”的紐帶,紅河州公安系統很多人想要升遷,都先去找周某“說情”。

當然,這些兄弟也不僅是憑藉所謂兄弟感情讓許洋這樣幫助自己。許洋有“五名”情結:抽名煙、喝名酒、穿名牌、戴名錶、坐名車。他喜歡奢侈享受帶給自己的快樂,這些兄弟也都投其所好。

辦案人員介紹,日常生活中,許洋穿高檔品牌服裝,喝上千元甚至上萬元的高檔洋酒,抽上千元一條的高檔香菸和幾百元一支的高檔雪茄,家中的名牌手錶價值幾十萬元,長期使用2輛豪華越野車……

“忠誠過,但未能絕對忠誠;乾淨過,但已渾濁不堪。”許洋在被查後說:“爲我自己不值,爲自己有機會去糾正錯誤而沒勇敢走出那一步而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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