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佛曰:愛別離,怨憎會,撒手西歸,全無是類。不過是滿眼空花,一片虛幻。

聽到別人家發生的生死意外之事,大多數人都是喫瓜羣衆,議論一番出事的前前後後,再發出幾句嘆息的感慨,隨着事件的結束,生活還是如從前波瀾不驚的繼續着。

男人怎麼會預料到,這次出門,竟然是與妻子的生死離別。前一會她還和自己一起下班回宿舍,不到半小時後,便是天人永隔。看着眼前妻子的慘狀,他渾身無力腦袋空白呆立在事故現場。肇事司機是一個小企業的老闆,此刻酒勁也被嚇醒了,坐在車裏面孔慘白手腳發抖。

旁邊的羣衆和一起上班的工友看這樣,七嘴八舌的幫忙報警聯繫男人的家裏人並堵住了肇事車輛。後來的幾天,男人都渾渾噩噩,多虧了趕過來的女人的爹媽連哭帶鬧,最終給賠償了30萬的人命價,這在90年代,也算是數目比較大的賠償金了。

事故處理完,賠償款到賬後,妻子的骨灰也該回老家入土爲安了。

02

因爲本地流傳的喪葬習俗有一條忌諱:所有在外面非正常原因死亡的人,不可進家門,只能在門外搭棚停放擇日喪葬。一行幾人坐車到了家,大門旁邊早已搭好了靈棚,骨灰盒依習俗放在大門外的靈棚裏。幫忙處理事故的親友也都按照習俗系紅布條放鞭炮跨火堆,然後再進入大門,意在祛除外面招致的晦氣。

接着便是商量進祖墳的事項和由誰來捧骨灰盒下葬的人選。對於青壯年亡故的婦人,如果留有後人的,也就是生下兒子的,都可以進祖墳埋葬,而棺木的大頭都由兒子來抬,依次往後是侄子外甥子等親友。

男人和女人共有兩個兒子,一個四歲一個兩歲,都是不知道生死意義的幼童,進祖墳的條件有,但抬棺木就只能另選人了。

男人和女人結婚七年,一直恩恩愛愛。男人謙和有禮,女人勤勞孝順,都是鄰里之間交相稱讚的好夫妻好家庭。自從生了第二個兒子後,女人一下感覺有了壓力,想和男人一起到外面打工多賺點錢,公公婆婆也都支持,說家裏和孩子都替他們照顧好,讓他們兩人只管放心去。

男人本不想讓女人跟他出去受苦,但女人勸他:一起出去互相有個照應,兩個兒子以後花錢的地方也多,趁現在年輕,就要多掙着攢點錢。男人經不住女人的軟語相勸,就同意了。

03

現在成這樣,男人心裏又痛苦又充滿了自責,如果當時自己堅決不讓女人去,現在家還是一個完整的家,孩子還是有媽媽的孩子,自己也還是有媳婦的男人。

後悔能挽回什麼,那就爲死去的女人最後做點事吧。棺木他來抬,賠償金要平均分爲三份,10萬給女人的父母,因爲老兩口就這一個女兒;另外20萬一個兒子各10萬。

話一說出,男人的父母立馬急了:不能這麼分,兩個孫子每人10萬沒問題,但給親家的10萬要包括喪葬費,還有棺木不能由他的兒子來抬,哪有這種道理,自古都是兒子給父母抬棺木,哪有男人給女人抬棺木的。還有就是女人雖然有後人,但歲數太小不能進祖墳,要另行看個墳地埋葬。

商議事情的老年人都明白,男人父母的反對意見也不是絕對佔理的,提起女人到男人家幾年的表現及貢獻,男人給抬棺木也在情理之中,至於進祖墳,也可進也可單獨埋葬。男人父母現在所說的,只是單方面爲他們的兒子着想,因爲男人以後還要娶妻還要養育現在的兩個兒子,都是需要花大錢的。

04

女人的父母活了大半輩子自然也會想到:人死之後,之前的一切情分都會隨亡人而去,眼面前首先要顧及的還是活着的人。

女婿之前對他們的好和現在照顧他們的這份情,他們怎會不覺得暖心呢。既然女兒已經沒了,30歲不到的女婿以後也必定是要娶妻的,之後就會是別人的女婿了,現在兩個孫子是女兒留在世上的最後一點血脈與念想,只要孫子以後不遭罪就行。

女人的父母也心疼女婿,喪葬費就包括在10萬之內,祖墳不進也行,棺木也不用做了,總歸夫妻一場,就讓男人送女人最後一程,到下葬日子把骨灰盒捧到新看的墓地就行。然後他們最後的要求就是女婿以後娶妻,要找個不能生育的女人,不能讓兩個孩子再遭後孃的罪。

男人父母也做了保證,以後男人娶妻就按他們的要求找,孫子還是他們給照顧,也不會受別人的氣,就是讓他們的兒子捧骨灰盒的事,他們是怎麼都不會答應的。還說如果真還把他兒子當女婿,就不要在這些形式上爲難他們了,雖然媳婦沒了,但不管何時,他們都還是兩個孫子的外公外婆。

話都說到了這份上,看着抱在懷裏懵懂無知的孫子,女人的父母也就不再堅持。

05

入土爲安後,剩下了八萬,女人的父母只拿了五萬養老,餘下的三萬給兩個孫子每人一萬五,也算是外公外婆對孫子的疼愛。

看到親家這麼做,男人的父母臉上也有了愧色,當着還未散去的賓客說出:以後不管兒子娶了誰家的女兒,他還是你倆的女婿,我們也還是常要走動的親戚。

之後逢年過節,男人都會帶着兩個孩子去看曾經的岳父岳母,老兩口自然也是盛情招待,還如同從前一樣。

利益面前,誰都會先考慮自個,但由於親情的維繫,又會讓冷冰冰的利益變爲溫暖的親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