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8日22時許,蒙D****5號小型轎車沿新城玉龍大街由西向東行駛至與經棚路交叉路口西側路段時,與道路中央隔離護欄相撞,致車輛與護欄受損,造成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中隊民警到達現場,一名女子主動自稱是蒙D****5號小型轎車的駕駛員,男子自稱其爲乘車人。當交警問女子一些細節時,該女子回答支支吾吾,神情有些緊張。辦案民感覺其中必有蹊蹺。

當事故民警靠近男子,就聞到他身上濃烈的酒味,現場酒精檢測值爲191.7mg/ml。

調查中,民警詢問了兩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又看了雙方手機通話記錄,發現5月18日晚上22時以後,雙方有幾個通話記錄。隨後民警調取了視頻監控和卡口照片,照片顯示事故車輛的駕駛員位置上坐着的是男子梁某。

鐵證面前,梁某承認自己酒後駕車發生事故的事實。據瞭解,當晚梁某與朋友相聚,酒後駕車回家,因駕駛不當,其車與路中央隔離護欄發生碰撞,造成車輛與護欄損壞。事故發生後,便打電話叫自己的妻子趕到現場頂替自己成爲駕駛員。

後經檢測,梁某血液酒精檢測結果爲192.25mg/ml,屬於醉駕。

梁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處以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並被立爲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其妻子因冒名頂替,向民警提供虛假證言,影響民警依法辦案,涉嫌包庇,已被依法移送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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