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6 GOOD NIGHT

前段時間,羅志祥周揚青分手了,相戀九年最後微博開撕。在這一次的事件裏,羅志祥喜提“渣男”稱號,而周揚青也搭上了九年的青春,人生能有幾個九年呢?雖然也有八九個,但是對於周揚青來說,最青春的九年已經失去了。

相戀九年,最後分手。娛樂圈這樣的事情並不少見:郭富城和熊黛林相戀七年,最後以分手告終,陳赫與前妻許婧戀愛長跑十年,結婚一年後以陳赫出軌離婚。

我一直認爲,兩個人談戀愛,如果不愛了,或者一方喜歡上了其它人,那麼明明白白的說出來,和平分手,未嘗不可,最不可採取的方式就是劈腿,出軌。

因爲你破壞的不僅僅是這段關係,還深深的傷害了對方的感情,甚至帶來陰影。

除了明星,不難發現在我們身邊也會遇到相戀幾年的情侶,最後並沒有結婚,而是走向了分手。

我的一個朋友,和前女友在一起十年,兩個人從校園到工作,從二十出頭到而立之年,甚至還有過個一個孩子,但是最終還是沒能走到最後。

爲什麼戀愛時間越久越不容易結婚呢?

1、交往時間太長,缺乏結婚的衝動

好比新手做一頓飯,一開始,你的興趣是高漲的,你對成品有無限的想象,你覺得它一定會色香味俱全,你迫切的想要看到結果。

但是隨着每一個步驟的完成,越來越接近成品,你的興奮會越來越低,因爲你會發現,成品和你想象中的樣子相去甚遠,或者根本不是你想要的。你開始心生厭倦,想要品嚐的衝動越來越弱。

談戀愛也是如此,談的時間越久,想要結婚的衝動就越弱。心理學家認爲,一對情侶最好的結婚時間是交往一到三年之間,不滿一年的話,缺乏瞭解,三年以後,感到疲了,乏了,就不想結婚了。

而一到三年之間,既能保證瞭解又還對婚姻有嚮往和衝動,是最佳的結婚時機。

2、相處過程中早就發現不合適結婚,但是習慣難以改變

兩個人合不合適,在一起一段時間就已經很看出來了,但是在感情裏,大家難以保持理性,尤其是很喜歡對方,就會自我安慰在一起時間長了,對方就會改變,或者自己能改變對方,一直投入時間經歷耗着。

還有一種就是有些人屬於非常被動的性格,明知道對方不合適,不是可以結婚的對象,但是因爲已經習慣了對方的存在,所以選擇湊合,不去碰觸結婚的話題,走一步看一步。

3、不愛了,想找新的對象

在一起時間久了,有些人早就不愛了。尤其是一方有了事業上的成功,就會覺得自己值得擁有更好的,根本不想和對方結婚,只想重新找一個更好的。

兩個人在一起談戀愛,要邊相處邊考量對方是不是合適的人,磨合的過程,也要保持理性,不然很容易付出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以後對方真的不適合。

如果你也遇到了愛情問題

卻不知道該如何操作

才能讓心愛的TA回到你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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