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女子阿芳(化名),生下儿子11天后消失,11年后才再次出现。儿子以为他能得到期待已久的母爱,却没想到母亲竟然是回来“讨债”的。他认为她毕竟是生母,所以他把微薄的工资和奖学金一笔接一笔地汇给了母亲,但没想到对方会这么不知足。最后,他不忍拒绝,被告知要上法庭与母亲当面对质。

根据判决书,阿芳称自己有6个孩子,其中包括失去赡养或未成年的孩子,3个经济状况较差,但偶尔会给生活费,只有儿子长大后才会避免见面。阿芳说,她以前从事槟榔工作,但2016年9月车祸后,她患上了乳腺癌、动脉脱皮、退行性关节炎、哮喘等,导致她不能工作,而且她名下没有资产和现金。她儿子应该负责抚养她,每月给她生活费。

当他的儿子出庭时,儿子表示自己是个早产的孩子,出生11天后就被带到了他的曾祖父母家。当时,母亲只留下一句话:“我北上了”,说完这句话,他母亲此后便没有消息。因此,他小时候由曾祖母照顾。后来,他的曾祖父去世了,他只能依靠曾祖父母亲收回的微薄收入。偶尔他也会得到二叔的帮助,所以他对三个人的养育之恩一直铭记在心。

儿子指出,他11岁时,母亲突然出现向他道歉,说他想履行母亲的责任。他以为自己能得到期待已久的母爱,但这是噩梦的开始。因为母亲不停地要钱,一开始他觉得自己和她有血缘关系,工作时给的工资和奖学金都很微薄,但对方却不得不以各种方式要钱。最后,他因为没有能力只能无奈拒绝,但对方却用各种疯狂的语言加大了威胁,使他的身心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阿芳的姐姐也证实她当时住在花莲。这个侄子真的是由她的祖父母抚养大的。相反,阿芳过年回老家只需交几百元。而且,她不一定会在新年回来。“老家还不如外面的旅馆,阿芳经常不回来,她儿子都找不到她。”

桃园地方法院法官认为,阿芳说她以前包槟榔为生,这说明她在儿子成年前就有工作能力和收入,但她不愿意支付照顾费或实际赡养费,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情节非常严重。现在要求她儿子赡养她是不公平的,因为这项裁决驳回了阿芳的申请,免除了她儿子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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