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立不到一歲的皇子胤礽爲自己的太子,既是個人感情方面的一種寄託,同時也有着政治方面的考慮。

我們都知道,康熙7歲登基稱帝,14歲親政,從各種意義上來講,他都稱得上是“人生贏家”。但無論多麼彪悍的人生際遇,也無法改變一個現實,少年繼位大統的康熙,面臨的是前所未有的險惡局勢。

一方面權臣鰲拜干政擅政,另一方面明鄭政權在臺灣盤踞,而三藩之亂、沙俄入寇也都發生於他繼位之後的十多年裏,可以說在他人生閱歷和執政智慧尚顯淺薄的時期,他卻面臨了大多數君王從未面臨的政治困局。

而赫舍裏皇后就是在這一級階段成爲了他的妻子。

與明代皇后多選小門小戶不同,清代皇帝所冊立的皇后,大多都有着極爲煊赫的政治背景。比如這位赫舍裏皇后,就是順治帝留給康熙的顧命大臣索尼的孫女。

這似乎僅僅只是一場政治婚姻,但如果結合當時險惡的政治環境我們就能看到,對於康熙而言,赫舍裏皇后不僅僅只是一場政治交易的產物。

相反,12歲便嫁給康熙的她,在風雨飄搖的政治風波里,一直想方設法地給予康熙力所能及的支持與幫助,史書中稱她“宮闈式化,淑德彰聞”,即是明證。

因此,康熙與赫舍裏皇后的關係,一直極爲融洽甚至恩愛。這也是爲什麼康熙雖然先後冊立三位皇后,卻只有她一人冊諡禮有頒詔的原因。

然而,這位備受康熙喜愛的皇后,卻在胤礽出生時難產,身體受到了嚴重的損害,不久之後便去世了。面對剛剛出生不久的胤礽,年僅20多歲,仍是青年的康熙皇帝不可能無絲毫觸景生情的感覺。

可以說,愛屋及烏之下,對於胤礽,康熙皇帝是抱有巨大期待和熱烈感情的。

當然,這只是康熙皇帝冊封胤礽爲太子的原因之一,如果把康熙的這一舉動全然當作他對於已故皇后的期盼,未免太小瞧這位少年天子,也有點太簡單化古代中國的政治了。

特殊的政治環境也是康熙帝執意立胤礽爲太子的原因。

說一句題外話,在中國古代,有不少政治制度堪稱“奇葩”,比如南北朝時期北魏的“立子殺母”制度,比如明清兩代被突然恢復的“人殉”制度,全是針對女性的殘忍殺戮。

先說“立子殺母”。北魏從立國之初,就開始執行這一制度,其含義是,一旦確立某位皇子爲儲君,那麼他的母親如果在世,就必須要被處死。我們所熟知的北魏孝文帝,他的母親就是這樣被殺的。

而明清人殉制度則更加恐怖,一旦皇帝去世,後宮中他最寵幸的妃嬪就要一起殉葬。這一制度的應用範圍在明代還有過擴大,一些藩王死後,他們的寵妾也被皇帝勒令殉葬。

這兩種野蠻的制度,之所以能大行其道,除了與統治者的殘暴有關外,其實更應該被看作統治者們爲規避後宮干政現象而採取的手段。

北魏“立子殺母”制就極爲典型。在北魏中前期,雖然北魏太武帝“離散諸部”,試圖瓦解氏族酋長干預政治,但一旦北魏皇帝死後,皇后與母族勾結把持朝政的例子屢見不鮮。

也正因如此,在北魏孝文帝繼位以前,已經在平城存在許久的北魏政權,居然還沒有實際推行“嫡長子繼承製”。

清朝初年,皇位繼承的情況同樣不容樂觀。以皇太極爲例,在後金入關之前,皇太極從軍功和能力上來看都無可挑剔,這也是他能成爲汗王的原因。但一旦後金成了大清,局面就不一樣了。

“嫡長子繼承製”作爲一項政治制度,是中原王朝維持穩定的重要法統之一。如果照此來看,無論是從立嫡還是立長來看,皇太極,這位努爾哈赤的第八子均不是契合“嫡長子繼承製”法定的繼承人。

在建立大清之前,草臺班子一般的後金可以通過功勳和實力拼殺角逐出自己的統治者,但到了康熙時代,難道還讓之後的皇子們這樣廝殺爭奪麼?政治風險和實力損耗都太大了。

理解了這一點,重新來看康熙帝的這次冊立太子的舉動,就顯得極爲正常了。

皇子胤礽作爲索尼的外孫,無論是否承認,都會成爲索尼家族與皇帝最關鍵的溝通節點,這對於胤礽繼位大統之後穩定政局其實極爲有利

而且另一方面,由於赫舍裏皇后已經去世,那麼如果立胤礽爲太子,在康熙死後,太后干政的亂象將不復出現。

作爲皇帝嫡子和長子的胤礽,既能維護“嫡長子繼承製”這種最爲穩定的權力繼承製度,又能避免一系列政治亂象的繼續出現,即使尚在襁褓,又何樂而不爲呢?

計劃趕不上變化,令康熙沒有想到的是,就如同唐初太子李承乾一樣,過早的成爲皇太子,使得胤礽失去了對角逐權力寶座的警惕性,又讓他成爲其餘兄弟權力之路的最大絆腳石。

這位年幼時聰慧好學,文武兼備的儲君,在將近五十年的政治傾軋中歷經二立二廢,最終被幽禁於紫禁城鹹安宮,在世人的冷眼中淒涼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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