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改善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全民文明交通意识和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从2019年9月开始,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推进治理突出交通违法乱象、曝光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劝导等措施的同时,着力整治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曝光,并对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加大力度依法进行处罚。

下面,蜀黍将继续

对违法行人进行曝光

一起来看看

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行人闯红灯

别人都在等红灯

你怎么这么“独特”?

是兄弟 一起走

约着一起闯红灯是吧?

红灯都亮了

一个还接着一个闯?

还有下面这几位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行人未在人行横道通行

行人违法曝光第18期

据统计,自2020年06月9至2020年06月15日期间,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数量共计119起,其中91起已缴纳罚款,28起为警告处罚。

法律补给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在此交警蜀黍提醒大家

宁等三分

不抢一秒

争做文明“驶”者

莫当马路“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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