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访谈网讯:近日,安徽访谈网接到阜阳市民王女士举报称,2016年前后他的父亲王某与颍东区新华办事处蔡湖村村干部刘中华,合伙流转了该村的近300亩土地,用于种植农作物。

据王女士介绍,由于刘中华是该村村干部,不方便出面,于是与村民签订协议均是由他父亲王某负责。

然而,由于流转土地的那两年收成不好,两年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甚至无力偿还村民的土地流转费。于是,近日蔡湖村发包土地村民,就联合向王某讨要土地承包费。

由于王某年龄已大,且没有其他经济收入,让偿还土地承包费一事一拖再拖。无奈之下,王某只能找村干部刘中华解决。

据王女士称,他父亲王某多次找到刘中华,要求共同承担村民的承包费用,但是该要求均被刘中华以各种理由拒绝。

5月20日,安徽访谈网电话采访了刘中华。

电话中,刘中华承认他与王某共同承包土地的事实,但是对于土地承包费用,刘中华已经与王某结算完毕,不存在纠纷。

为此,安徽访谈网讯呼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不能让百姓的经济受到损失,还事件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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