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开封市祥符区仇楼镇某村村民刘某某因逃避监管违法排污,被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处罚。

6月10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区仇楼镇现场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有一家镀锌作坊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而且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也未采取任何环境保护措施,废水通过院内暗管排放,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发现线索后,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通过现场勘查、取证后,遂将案件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6月19日,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相关环保法律给予案件当事人行政拘留7日处罚。

据了解,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自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以来,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切入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该局结合日常环境执法检查,现场监督检查、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和案件移交移送等各项执法工作,进一步扩大环境执法警示效应,保护祥符碧水蓝天。

开封市生态环境祥符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通过暗管、渗井、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方式恶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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