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6月22日電(記者吳燕婷)記者22日從深交所獲悉,深交所集中發佈整合修訂後的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其中主板(含中小板)11件,創業板12件,標誌着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優化工作基本到位。

據悉,2019年初,深交所全面啓動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適應性評估優化工作,制定“路線圖”和“施工表”,積極推進規則“立改廢釋”。

據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規則優化工作歷時一年多,分三步對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的架構、內容、形式進行了重構。

第一步,構建三層規則體系,明晰規則定位。廢止深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全部備忘錄,進一步簡化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層級,形成更加簡明易行、透明高效的三層規則體系。原備忘錄中的實質監管要求提升至信息披露指引,運行成熟的進一步納入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而業務操作流程相關的內容則整合至辦理指南。

第二步,完善規則內容,滿足市場需求。平衡披露效果與成本,修訂完善規範運作指引和18件行業信息披露指引,放鬆和取消不適應發展需求的管制,切實爲企業減負。

第三步,重構辦理指南,提升使用體驗。遵循專項業務脈絡,按照業務類型設置了發行上市流通、定期報告、股權激勵、股東大會、公告格式及通用信披業務操作等六類辦理指南。當中,爲配合創業板再融資註冊制落地,及時推出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向不特定對象募集股份、向原股東配售股份、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5件發行上市流通類辦理指南,服務上市公司高效便捷地辦理相關業務。

據悉,截至目前,深交所已先後修訂完善創業板的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整合優化深市主板、中小板的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修訂制定25項行業和專項業務信息披露指引,制定發佈23項業務辦理指南,廢止92項備忘錄、信息披露指引等規則文件。以上市規則爲核心,以規範運作指引、行業和專項業務信息披露指引等爲主幹,以辦理指南爲補充的三層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日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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