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道光十八年(1838)年直到咸丰年间,湖北巡抚这个衙门风水一直不好。历任巡抚几乎没有一个有好下场。伍长华因周天爵案被革职,吴文熔战败自杀、钱宝琛未赴任而患病、龚裕任上得病而死、常大淳战败自杀、崇纶战败服毒自尽、青麟战败遭弃市、陶恩培城破自杀、胡林翼任上病死、李续宜病死、严树森降职等,真可谓“非死即败”。

同治五年(1866)正月,曾国荃调任湖北巡抚。鉴于湖北官场的险恶,曾国藩多方指示其为政之道,希望曾国荃在湖北有一番好的作为,使得“三江两湖均可合为一家,联为一气”。

然而,曾国荃和上面所说的湖北巡抚一样,也没有落得好下场,最终被朝廷降二级留用。只不过,曾国荃遭贬并非是因为患病或是战败,而是和湖广总督官文闹出了矛盾。

曾国荃到武昌后不久便大刀阔斧地改革,先是撤了湖北总粮台,裁汰湖北老湘营十三营,用自己新募的湘军代之。曾国荃确实没有从政经验,没有做过地方大员,湖北巡抚是他第一次从政总览一省,既缺乏对官场的了解,不知深浅。更关键的是,曾国荃是一个嫉恶如仇之人,对于自己看不惯的人事,只按自己的意愿来,却没有考虑到这样做就直接触动了湖广总督官文的利益。

官文,满洲正白旗人。咸丰五年任湖广总督,咸丰十年拜文渊阁大学士。同治三年,金陵克复后封一等伯爵。湖广总督虽然不是曾国荃的直系上司,但官比巡抚大,管湖南、湖北两个省。官文从咸丰初年做湖广总督起,已经有十余年,此前的湖北巡抚都受其掣肘。

一个官场老麻雀遇到一个愣头青,官文自然不会认输,二人针锋相对,势同水火。不久,曾国荃的湘军在前方缺粮,而自己主政的湖北竟然无粮可调。有人密报,粮食被官文作为欠饷发给了被裁撤的士兵。曾国荃对官文这类无能无功同样封侯拜爵的官僚本就反感,于是一纸奏章诉至北京,参劾官文,开列其七大罪状,句句强硬,条条见血。

在七条罪状中,最致命的曾国荃切中了朝廷尤为忌讳的结党问题,说官文是靠肃顺这颗大树起家的。这等于就是将官文划归“肃党”。还说他“为将不能却敌,为相不能经邦。”

曾国荃在担任湖北巡抚以前,与官文并不直接共事,按理说,一出道就参劾位高权重的总督,换成是谁也要掂量一下的。曾国荃这么做自然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他的六哥曾国华死在三河大战,而当时的官文却是按兵不动不予救援;弟弟曾国葆又死在金陵大营,灵柩路过武昌,此时原湖北巡抚胡林翼已死,所以湖北官员前来吊唁者很少,这就让曾国荃觉得十分委屈。

更何况曾国荃觉得自己冒着巨大的危险,吃尽了苦头攻下金陵,官文没有费一点力气,居然也封侯拜爵,于是决定老账新账一起算,要报这一箭之仇。

曾国藩觉得弟弟如此做法十分不妥,几次写信规劝,说官文不是不该参,而是火候未到。况且,官文既有党羽,参劾后必有说不清的麻烦,会招致其党群起而报复的,实属得不偿失。但是生性刚烈的曾国荃根本不听劝,一意孤行,并且在信中说一切后果由他承担,与大哥无关。

官文是何等人物?是满洲贵族,京城关系错综复杂,他们明里不保,暗里保还是可以的。朝廷为此派出钦差到湖北调查核实,结果却迟迟出不来,直到同治六年正月才将官文“议革职,解总督,仍留大学士、伯爵,罚俸十年,召回京管理刑部。”

官文回北京仍然做他的文华殿大学士,且又做过直隶总督,地位在湖广总督之上。这次曾国荃斗官文,虽胜犹败,自己一点好处也没占到。而且正如曾国藩所担心的那样,曾国荃因此开罪于军机处,凡有廷寄,皆由官文转咨。

同治五年十二月,朝廷责曾国荃调度无方,传旨严行申饬。同治六年五月,曾国荃被摘去顶戴,与河南巡抚李鹤年一起交部议处。结果是降二级留任。曾国荃在湖北巡抚任上可以说是屡战屡败,到了九月不得不申请开缺回籍。

这样,前前后后曾国荃只做了一年零八个月的湖北巡抚,他这么快便灰头土脸地离开了湖北官场并结怨官场,说起来,还真是应了湖北巡抚衙门风水不好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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