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廳印發《加強全省公證行業黨組織規範化建設的若干措施》,對全省公證行業黨組織規範化建設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若干措施》要求,要規範黨組織設置,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公證機構,都要單獨設立黨組織,新設立的公證機構須同步成立黨組織;正式黨員超過50名的,應當成立黨總支;黨員人數不足3名的公證機構,在法律服務行業內或與司法行政機關組建聯合黨支部。要規範黨組織領導班子配備,按規定成立黨支部委員會,選優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

《若干措施》強調,要完善黨建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要對照《公證機構黨組織規範化建設考評標準》,細化完善公證機構黨建工作各項制度。建立健全黨組織全面參與公證機構業務發展、隊伍建設、分配考覈等重大事項決策的工作機制。落實公證機構負責人“一崗雙責”,推動實現黨組織負責人與公證機構管理層、決策層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建立健全黨組織與公證機構決策管理層重大問題會商、重要情況通報、重要會議列席制度。

《若干措施》要求,要規範黨組織生活。要對照黨章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規定,規範“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經常性組織黨員參加政治學習、談心談話、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團結和聯繫非黨員公證人員和羣衆,加強黨建活動場所建設,推動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相融合。

《若干措施》指出, 要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切實做好黨員發展工作。組織開展黨組織和黨員基本信息覈查,加強黨建工作培訓,對黨員公證人員定期開展經常性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實全面治黨主體責任,對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爲的公證機構及其負責人,加大問責力度。

《若干措施》強調,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切實抓好公證行業黨組織規範化建設工作。要對照《公證機構黨組織規範化建設考評標準》,迅速部署開展公證機構黨組織規範化建設,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明確任務分工,確保限時完成。重點檢查指導公證機構黨組織設置情況和黨員基本信息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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