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王陽明對隆昌道有着深刻的理解,但他當時意識到的並不是“得良知”,而是心學的核心之一,即“心即理”。

衆所周知,王陽明理解隆昌的道,但他當時意識到的不是“對良心”,而是心學的核心之一,即“心即理”。

至於“給良心”,他晚年確實提出了自己的論點。

那麼“良心”是什麼意思呢?

王陽明有自己的解釋,根據四句話的教學,沒有好的身體,也沒有噁心的身體,有善也有惡,知善知惡是良知,以德報怨是模式

在他看來,所謂“良知”,就是知善知惡,也就是說,知善知惡的根源和真理就是“良知”,說白了,心自然知道善惡的是“給良心”。

因爲在王陽明看來,每個人都是聖人,每個人都有良知,但人們不知道的是他們有這種良心,最大的原因是良心被遮蔽,就像禪宗的自性心被遮蔽一樣,讓人無法證明。

也就是說,王陽明的“良知”就像佛教中的“本心”,被各種幻覺所迷住,雖然每個人都有既不增也不減,既不生也不滅的“本心”,但世界上的人都抱着這種幻想,無法擺脫它。

因此,後世有人把王陽明的心學與禪宗的洞見混爲一談,這也是合理的,並非空穴來風。

王陽明的“良心”是一樣的,雖然人們常常知道作惡是錯誤的,但最終還是無法控制,所以,這樣的人只有一點點的矯正,才能更接近“良知”,那麼我們更接近聖人。

因此,“給良心”的魅力不是一個崇高的理論體系,而是知識與實踐的結合,讓一個立志向上、追求進步的人,堅持做正確的事情,擺脫錯誤的事情。

這樣的道理,雖然看似簡單,卻不容易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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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摘自《金剛經》和《王陽明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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